晴時多雲

南台灣影音媒體中心

◎ 陳冠穎

經過六年的協調折衝,不斷的刁難、妥協與變更,高雄港流行音樂中心一案,終於在行政院經建會拍板定案。

然而,令我疑惑的是,在這個的案子裡,我看不到一個確切的發展主題。這份案子的主題叫「海洋文化與流行音樂中心」,顧名思義,就是既要容納「海洋文化」又得發展「流行音樂」。但,何謂「海洋文化」?我看了許久,一直看不出一個端倪來。依照媒體上面看到的解釋,所謂的「海洋文化」範圍非常廣泛。以世界各國海洋博物館的內容來說,涵蓋了海洋自然科學、船舶、航海與海軍戰史。高雄是海洋首都;在高雄,海洋是生命的泉源,也是永遠的主角。我們甚至可以再建設一座博物館來展示、探討這個偉大的主題。然而,我不認為它是一個適合和流行音樂一起探討的主題。硬要把這兩個並不適配的主題放在同一棟建築物裡,反而會限制住彼此的發展空間,對整個園區的綜效卻沒有提升的效果。

事實上,在影音科技突飛猛進的今天,影像與音樂已經互為表裡、密不可分的一家人。我們何不把「流行音樂中心」的主旨更進一步擴大,成為南台灣獨一無二的「影音媒體中心」?事實上,在《痞子英雄》一劇成功打響知名度以後,高雄以其得天獨厚的山海河城的美景、無微不至的配合度與敏銳果決的執行力,贏得了台灣影視製作界的一致好評,頗有成為台灣影音媒體新基地的勢頭。但是,到目前為止,高雄仍然侷限於影音產業鏈裡面的「外景」一環。來到高雄永遠是「出差」、「出外景」。如果要讓影視、音樂產業在高雄扎根,我們需要的是影音產業的大腦—「後製」與「行銷」。

因此,我在這裡建議有關當局,認真檢視一下流行音樂中心的發展主旨。將「海洋文化」分離出來,結合海洋科學、船舶、航海、海軍等主題,提出一個更大格局的博物館計劃。而現有的計劃,則將「影視產業」納入,成立一個結合拍攝、錄音、後製、行銷、展演,五大功能一次滿足的專業媒體產銷園區。讓現在已在高雄欣欣向榮的媒體產業繼續扎根、給予在地的人才施展的舞台,並讓南台灣的觀點得以發聲。五十億經費得來不易,期許它能發揮更高的綜效!

(作者從事科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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