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司法審判?道德審判?

◎ 郭長豐

扁家匯款案終於進入辯論終結階段。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部分辯論終結時,媒體報導,「檢方首度使用投影片,引用許多吳淑珍當上第一夫人後的媒體照片,批判陳水扁與吳淑珍,曾經讓多少台灣人充滿理想、懷抱希望,為何拋棄當年理想?」檢察官痛批「八年來,因為吳淑珍的貪婪,濫用總統夫人地位貪污,讓人民發出怒吼,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還說「如果政治人物向企業收政治獻金無罪,以後的總統是不是都可以一手收獻金、一手喬人事?」陳前總統的最後言詞辯論庭上,檢察官更當場表演「聲淚俱下」劇,質疑他「這是有良心的嗎?」

從檢察官的言詞與表現,我們不禁懷疑,到底這是一場司法審判還是道德審判?

政治巨星的竄起,當然是因為他能引發人民的期待與希望,如果功德圓滿,便能名垂千古,即使如檢察官所言「拋棄當年理想」,讓人民失望,甚至讓人民發出怒吼,也不過是黯然下台成為過氣政客罷了,如何能成為司法審判的理由與目標?如果「過去八年,人民困苦,已發出怒吼」能當作起訴的理由,那麼這一年來,馬政府讓人民的困苦遠勝於過去八年,是否也應當起訴馬英九以謝國人?

檢察官進一步說「貪婪不能沒有界限,貪婪的界限是司法!」然而,律師回答得好,「司法的界限在證據」。檢察官要定扁家的罪,應該拿出確切的犯罪證據給法官,才能讓人民信服,而不是引用大量的媒體剪報,讓「司法審判」淪為「輿論審判」。

至於政治人物向企業收取政治獻金(請注意,檢察官用語是「政治獻金」非「賄款」),乃是台灣長期普遍的現象,非扁家獨創獨有,檢察官應依照現有法律來處理,不應以個人對政治人物的好惡來批判,並且對藍綠政治人物更應一視同仁。唯有如此,才能讓人民心服口服,願意相信台灣的司法還具有正義性與公平性。(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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