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從德國小鎮Furth說起/直轄市區長就該官派?

◎ 彭渰雯、吳勁毅、溫炳原

這個月初,我們拜訪了德國南部一個小鎮Furth,它的面積只有二十一平方公里,與台北的南港區或中和市差不多,人口更只有三千五百位居民。然而做為德國最基層的自治單元,鎮長仍擁有完整的自治權,包括立法、人事、都市計畫、財政、徵稅等自治權力;以及充沛的預算資源—每年光是稅負所得就有約六百萬歐元(將近二億八千萬台幣)。

就在這樣完備的地方自治制度與條件下,Furth得以在短短幾年內,就發展成為一個永續生態市鎮。而不只是Furth,德國任何城市或鄉鎮的居民,對於自己居家附近的生活與活動空間將如何改變(不論是蓋入一顆大巨蛋、看守所或是農地突然被劃為科技園區),不會像台灣的社區居民一樣,因為沒有發言權而充滿無力感或疏離。

而在同一時間,台灣社會正因為四個縣市升格改制案,引起一陣沸沸揚揚的討論。但很遺憾地,我們並未看到升格案對我國地方自治可能產生的影響,受到應有的重視。「直轄市的區長就該官派」被視為理所當然,然而我們要問,當所有地方社區的發展與課題,全部轉移到直轄市議會層級才能溝通與做決定時,對於我國民主政治與社區發展難道不是一大危機?

當台灣各城鄉社區的居民,愈來愈感受到他們對於周邊環境的開發或改變完全沒有說話的資格時,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質疑:一味迷信於大尺度才能「與國際競爭」,卻離居民生活愈來愈遠的國土規劃,究竟滿足了誰的利益?當人民在實然上對於日常生活周邊的事物無權過問,我們又何能抱怨大眾對於公共事務參與的冷漠,或冀望成熟的公民社會突然由天而降?

如果地方的發展沒有相應的民主授權與監督過程,而僅由缺乏自主權力與資源的官派區長來執行,不可能真正以社區需求為主體,並且接受社區居民究責。因此我們主張,趁這次縣市升格的地方制度法修正之際,應全面檢討直轄市區長官派的制度,讓「區」與「鄉鎮市」同樣成為最基層的民選自治單元,並且規劃提高地方自治的制度性條件,由下而上,拉近政治與人民生活的距離。

(彭渰雯為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助理教授、吳勁毅為慕尼黑工業大學博士候選人、溫炳原為台灣綠黨前秘書長,全文請見http://www.greenparty.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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