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兩千億的河濱公園

農再條例發展農業還是觀光業?

◎ 黃旭

大概生活在台灣夠久的人都很難否認,我們的一些農村幾乎已經不忍目睹,活脫像第三世界貧富不均的地景翻版。

對於週末假期才會經過農村的我們來講,在尋找野趣的匆匆一瞥中,不夠寬敞的道路不夠清澈的水、不夠整潔的四合院與坍塌的屋頂,這些地景很容易就構成了一種「危機」。這些問題總是視覺優先,帶著鄉間的美學意識形態;這樣的危機不是經由一個可以清楚辨識的群體提出,而是透過觀光化的想像浮現出來,進而形成了政策的方向。

這次,十年兩千億的台灣農村改造政策,龐大金額引起社會各路人馬雜沓而至,這裡面充滿著各種揣測與想像,各種勢力爭相捏塑「農再條例」。傳統農業無利可圖,休閒觀光成為實質產業的替代,因此農再計畫雖由農委會提出,關乎農業發展的問題卻成了不能說的秘密。在觀光的凝視下,我們的農地也許將像是河濱公園的草皮,需要的是勤加修剪後的綠油油;但縱使如此,由誰來負責修剪、誰來照護?當農村人力老化終致完全流失,土地種不出稻米香蕉玉蘭花,對土地的期待只剩市場上的交換價值,這當然就是台灣農村破產的時刻。

目前對農再條例最大的批判來自於它的粗陋與模糊,這一方面導致大眾對宣稱的「由下而上」社區參與感到懷疑,另一方面也為缺乏具體農業發展措施感到憂心。

從農村內部往外看,農再條例忽視他們需要的農業發展,偏重觀光需要的硬體開發,像是一個充滿陷阱的河濱公園計畫。河濱公園除了自行車道,也有生態保護區、原住民聚落保存地、甚至成為高檔餐廳和市集,但這些都不是農業,它是少人居住的休閒觀光所在。

其實觀光結合農業的例子所在多見,其間並沒有一定的矛盾。如果我們願意回過頭來看看,塑造農業生產與農村生活,不正是農委會所擅長的嗎?因此何不放慢腳步,再仔細協商,讓農再條例成為農委會永續的基石,而不是隨農業消逝被敲響的晚鐘。(作者為科博館「稻香變奏曲」策展人,完整版本請見:http://www.dfu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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