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教育官員愛說笑

◎ 陳漢強

日前馬總統在南投再度重申,五歲幼兒讀幼托園所免費,教育部趕緊補充說,民國九十九年,先從三離島縣試辦,一○○年起全台灣五歲的幼兒就讀幼托園所均免費。

立法院本會期審「兒童教育及照顧法」,教育部全面動員,要讓法案通過,幼教界也動員遊說立委反對,結果法案被退回教育部,需與幼教界溝通後,下會期再送審。這本是很平常的事,但幼教界質疑教育部為什麼法案名稱不用「幼兒」而要用「兒童」時,教育部國教司官員竟然大言不慚地說,這是世界上最偉大的一個教育法案,規範從○到十二歲的兒童教育。那麼,請問鄭部長,規範六至十二歲的「國民教育法」是廢棄物了嗎?真是國際級的笑話!

幼教界也反對法案名稱中的「照顧」兩字,建議用「保育」取代,因為幼托園所的教學內容,就是「教育」加「保育」,有史以來都是用「教保合一」。大學有「幼兒教育系」、「幼兒保育系」,並無「幼兒照顧系」,就是這個道理。但教育部國教司的官員卻毫不臉紅心跳地說,不能用「保育」,因為「保育」是對動物用的,難道我們的幼托園所是養動物的嗎?幼教人笑翻了!

「兒童教育及照顧法」中有「居家式照顧服務」的保母訓練、登記、檢查、評鑑「得委託民間教保專業團體辦理」的字樣,幼教界建議用「得委託設有幼教、幼保、醫護等相關科系的大學辦理」(全台灣約有六十餘所這樣的大學),以免民間教保團體徇私;國教司的官員竟然說,設有幼教、幼保、醫護等相關科系的大學,也包含在民間教保團體裡,請問鄭部長,國立政大、師大、教育大學的幼教系所,也算民間教保團體嗎?幼教人昏倒!(作者為財團法人中華幼兒教育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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