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NCC迂迴撤退

◎ 葉宜津

NCC針對中視/中天負責人變更案,事前大張旗鼓召開聽證會,幾乎所有的專家學者全部反對許可這件負責人變更案。大家的疑慮也都幾乎集中在跨媒體壟斷的問題上。結果,NCC還是許可了這樣的變更案,無視於報紙、有線、無線電視台獨斷化的結果。使得媒體本身就成為政治、利益、財團的一部份,根本就喪失了第四權的監督性。

像這樣托拉斯的跨媒體併購案,NCC根本不應該許可,結果NCC許可了,然後附加一些看起來好像可以防止媒體壟斷的附款。但是細看這些附款,根本不痛不癢。那些附款對於中天/中視而言,本來就都在形式上可以做到的,然而實質上是不是這樣,NCC根本也沒有能力查核,總之可以規避的方法太多了,根本也沒辦法達成防止媒體獨斷的目的。

所以一個本來就不應該許可的案子,NCC改用迂迴的方式來許可。結果,現在反而是獲得通過的旺旺集團大量運用旗下的平面媒體出來批判NCC,然後再利用旗下的有線、無線媒體以新聞報導的手段去轉述平面媒體的報導,讓外界感覺NCC對中視/中天非常不公平的假象。結果吵一吵以後,NCC再度讓步,一個旺旺集團就把整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打趴了。

當一個媒體對於自家利益稍微受損時,就可以出來又用社論、又用報導、又刊廣告的方式加以批評,但卻不見其以相同的立場、篇幅來報導其他的事例。當媒體淪為財團工具以擷取自家利益時,這根本已經是媒體界醜聞。

將來我們也可以慢慢看到,只要有違背旺旺集團利益的事情,中天、中視、中時就會聯合砲轟,又是廣告、又是名嘴的二十四小時批判。或許今天的這份投書,明天可能也變成中時的批判報導或是中天、中視政論節目批判的對象。

台灣是一個民主多元的社會,跨媒體壟斷的結果,和所謂的公益就已愈差愈遠。因此,NCC根本應該直接廢除原予許可但為附款的處分,直接為不予許可變更的新處分,才是真正杜絕媒體壟斷的根本之道。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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