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掏空台灣民主機制—江陳會不受國會監督

◎ 賴怡忠

於四月廿六日在中國南京登場的第三次江陳會,由於主談者與主導者在事前並未出席立法院報告引發爭議。江陳會從程序的封閉性、內容高度不透明,以及不明所以的議題邏輯,已為紛擾不堪的台灣增添新變數,在江陳會的藐視與衝撞下,凸顯台灣民主的空洞化危機。這顯示馬政府進行所謂兩岸關係的緩和,實際上是以傷害台灣民主自由為代價的結果。

江陳會過程高度封閉,內容外界也不得而知。只有會議開始前的十天左右,外界(包括立院在內)才得知此次會議的議題,但是我方準備的內容與談判的基本限度為何,卻在事涉協商機密內容的大帽子下,包括立法院長在內都不被告知。

這次要談的包括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定期航班、金融合作及中資來台等四項議題,除了中資來台因可能與現有法律牴觸,而以共同聲明方式規避立院介入外,其他皆以協議方式為之。馬政府認為既然是協議而不是協定,也主張這些協議未觸及修法,所以將第二次江陳會四項協議的技術性規避立院監督的作為照抄。立院只能「備查」,而無法「審查」,對江陳會完全無法監管。

第三次江陳會以「三項協議、一項聲明」的作法,很清楚看出馬政府對台灣民主機制的態度。基於兩岸議題的高度敏感性,加上中國虎視眈眈,本就需要強化對任何談判的民主監督能力,不僅有助於減緩內部爭議,更可以在民主機制的形式背書下,給前方談判人員更強大的籌碼與迴旋空間,以爭取更多利益。可是從二次到三次江陳會,馬政府卻是想盡辦法規避民主監督,連屬同一政黨的國會議長,呼籲行政院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到立法院審議也置之不理。這意味未來兩岸所有談判協商多將重複此一模式,台灣民主機制空洞化的危機已現。

馬政府和緩兩岸之作為是以犧牲台灣民主為代價。從去年壓制言論自由以迎接陳雲林,到江陳會對民主監督的規避,「和緩兩岸關係」已成為坑殺擠壓民主的尚方寶劍。台灣二十年的民主化是否會步入三十年代德國威碼民主的後塵,歷史正向台灣發問!

(作者為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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