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總監雞毛令箭 總統安可犯規

■雲程

陳總統到國家音樂廳參加鄧雨賢紀念音樂會,在結尾的「安可」聲中受邀上台合唱一曲「望春風」。此一「未事先申請」的舉措,被中正文化中心藝術總監平珩以違反「非演出人員不得上台表演」的「內規」,對主辦單位處以三個月不得租賃場地的懲罰。雖然主辦單位表示接受懲處,代表了對於規定的尊重,也是對於自己聯繫不週所必須付出的行政代價。

從中正文化中心的堅持,讓我們體會台灣進步的一面,即確認了某些領域並不是政治力或商業力可以隨意穿透的,特別是文化事務不應該接受政治的指導。

不過,值得探討的命題是:元首是不是「政治人物」?廣義上說來,答案當然是肯定的,總統是「最大號的政治人物」。然而,對於在台灣已經處於弱勢的文化活動,特別是非西洋主流文化的活動,如台灣歌謠、原住民藝術或各種地方偶劇、戲劇,能獲得元首親身且全程參與,特別是在政治活動淡季、也不傳達任何政治語言的條件下參與文化活動,當然是「助力」而不是「阻力」。負責掌握文化活動「通路」的機關與主持人,在審核與評價文化活動之際,當然不能「等因奉此」,而不考慮任何得以扶持弱勢文化的機會,並樂觀其成才是。

給予元首某些「尊榮」與「特權」,是對於「職位」而不是對於「個人」的尊重,也是國際上共通的慣例。推而廣之,對於元首的尊重,也就是對法律秩序的尊重,更是對生活在同一法律秩序下包括自己在內所有「個人」的尊重。

也一樣值得討論的是,音樂會額外附送的「安可曲」是不是「音樂會」本身?陳總統選在「安可」受邀,其實已經見到了其尊重文化活動以及文化中心的誠意。因此,國家元首應邀上台,是否能以一般政治人物視之、應不應拘泥於事先送審的程序等問題,並非雞毛令箭般的簡單,實有再進行理性商榷的必要。

中正文化中心必須清楚理解,以「專業」為由做出此擲地有聲決定的同時,等於向全國人民公開宣誓:自己將「更嚴格遵守此規定」,並且將形成中正文化中心不可減損的「義務」與「傳統」。

如果能夠這樣,即便短期間對於元首的尊榮稍有減損,卻是建立台灣的文化領域不受政治干擾的長期保證;但假如不是這樣,未來只要有絲毫疏失,則意在排除政治干擾的中正文化中心和主管,就會從捍衛文化獨立的先鋒,墮落為扼殺文化的政治殺手,這時候,相關人須以職務與聲譽做為「對價」才是。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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