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振興棒球要公費留學

◎ 陳俊忠

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主持政務會議,通過棒球振興計畫,今年起四年時間投入新台幣十二億六千萬元,提振各級棒球實力,設定的目標為成棒在亞洲及世界國際賽事每次都能「爭金奪銀」,世界棒球經典大賽每屆都能進前四強。個人身為棒球球迷,自然樂觀其成,但卻覺得此計畫有緩不濟急與為德不卒的重大缺失。

就以經典大賽為例,如果日本沒有美日大聯盟頂尖球星回國效力,根本不可能奪金,甚至不可能進前四強,因此如何延伸此振興計畫,至各項職業頂尖選手的徵召與培訓,自是刻不容緩的關鍵。過去台灣科技發展的快速成長,與大量留學生學成歸國貢獻所學大有關係,甚至某些目前仍留在國外各大學及研究機構的人才,也一直都是與國外合作研究發展的重要橋樑。

本人曾在體委會的體育白皮書中,倡議比照公費留學生制度,輔導獎勵各項參與職業運動的選手,每年建議六十名,每人補助生活費、語言學習費、重大比賽報名費及交通費,甚至也可將教練指導費用或傷害防護員費用納入,並由已退休的留外運動員組成諮詢輔導小組,主動協助爭取加入外國職業球團或俱樂部,且持續聯繫關懷輔導。如此一來,可以立即公開向已在國外或正在進行加盟的各項菁英運動員伸出援手,從中擇優輔導獎勵。

以棒球為例,除了美日大小聯盟之外,或許也應鼓勵前往韓國及中南美洲,加入更多不同國家的職棒聯盟,擴大旅外球員多元性。同時,也不要排斥運動經紀人制度,就像各種留學輔導機構,對於推動留學交流功不可沒一樣,可以將運動經紀人納入作為協助輔導的助力。

如果我們能持續培訓更多郭源治、郭泰源、莊勝雄、郭李建夫、陳金鋒、王建民、郭泓志、陳偉殷、胡金龍、陳鏞基、羅國輝、林哲瑄等大小聯盟的選手,讓選手進入洋基、紅襪,就如同留學生進入哈佛、史丹福進修,獲得相等的榮耀與支持獎助,不僅可以短時間內立即提升國家代表隊徵召的出賽陣容與實力,對於後續年輕選手也有一個具體努力學習的榜樣與目標,必然對於十二億六千萬經費的國內投注,有相輔相成的加乘效果。

(作者為第一屆教育部公費運動醫學學門留學生,現任國立陽明大學運動健康科學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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