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大醫科與原住民生

■陳士章(布達兒)

教育部長杜正勝日昨穿著疑似代表原住民族的簡便背心,與聯合分發委員會主委成功大學校長高強,以一份貼在海報上的光碟榜單,宣佈今年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正式在網路放榜。為何部長單單挑上疑似代表原住民族的背心穿著?

筆者不禁聯想到,日前原住民立委所揭露的台大醫學院「只要林志玲,不要原住民」。申言之,台大醫學系於九十四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簡章,在校系分則中,載明入學錄取標準除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另於學科能力測驗檢定項目及標準加設所謂的「國文、社會」需達「前標」、「英文、數學、自然」需達「頂標」之門檻。換言之,將來所謂透過「降低錄取標準」或「增加總分百分比」的「特種身分考生」包含退伍軍人、原住民族籍、僑生、派外工作人員子女與港澳生在內的考生,無法單憑藉所謂「加分」,進入「名校」。

以白話一點來講,未來欲進入台大醫學系的原住民考生,必須經過關卡有三:首先,每年一、二月之交的寒假時的「學科能力測驗」,原始分數必須「考得漂亮」,以符合各種「高標」;再者,每年七月暑假時的「指定考試」,也必須努力將原始分數達「一定水準」;最後,依據「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從後年起,原住民學生參加九十六學年度招生考試起,應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在一般學生不知「母語為何」的情形中,原住民族籍學生如果想要讀大學的話,除了「國文」、「英文」要「很厲害」,未來「母語」也要「很流利」。

本來,對於大學入學考試,社會大眾對於原住民的「降低標準」多有意見。教育部應本於主管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之主管機關(教育部組織法第一條),積極健全教育體制(教育基本法第一條),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協助其發展(教育基本法第四條),俾使其接受教育之機會均等。

希冀教育部能本於提升國人平均教育水準之初衷,花多點心思去說服社會大眾相關「教育政策」,為何要對於「特種身分考生」,有特殊的考量措施,會比較合宜些。(作者為阿美族,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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