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公平的降稅

◎ 畢汝

馬政府前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綜所稅二十一%以下的三個級距稅率各調降一%,預計可讓三百八十萬戶的納稅義務人受惠。從影響人數來看,此項措施似是對一般上班族的德政,但其稅收減少金額一七○億元,比起促產條例每年為高科技業界省下千億以上,馬政府顯然打著以蠅頭小利杜悠悠之口的算盤。

自一九九一年度起實施的促產條例,以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稅捐減免方式促進產業發展。根據財政部統計,二○○四年促產條例減免稅額五百三十一點四億元,二○○七年遽增至一千八百零五億元,促產條例所造成的稅收損失持續擴大,終於今年底促產落日,可以增加稅收一四八三億元,但仍尾大不掉地保留研究發展、人才培訓、營運總部、國際物流配銷中心四項功能別租稅獎勵措施,將減少稅收三百億元。

暫不論政府過去十數年偏重扶植高科技產業發展的對錯,擺在眼前的事實是,政府的所得稅收入七十五%是由一般受薪階級負擔,但享受促產條例的國內科技新貴真正繳高稅的並不多,就連台積電張忠謀董事長也建議富人應該增稅。政府挹注最多資源、最具競爭力的高科技產業,卻因投資抵減廣開避稅大門,顯見賦稅制度的不健全與不公正才是真正問題所在。

對照調整級距後受惠的三百八十萬戶納稅義務人,國庫只減收一七○億元,這樣「以量制價」的交易對馬政府真是太划算了,受薪大眾萬萬別得意於稅單上減少的金額!(作者為台聯青年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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