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徐亨不是中華台北之父

◎ 黃俊

我國籍的國際奧會榮譽委員徐亨先生二月三日以九十八歲高齡逝世,有些媒體說他是中華台北之父,我想徐亨先生在天之靈,對這樣的評價絕對不敢恭維。

「中華台北」對台灣來說是重返國際體壇的權宜之計,它既非國名,亦不能代表台灣;對中國而言,卻達到了矮化台灣的目的。況且中華台北來自對岸包藏兩手策略的精心設計,非徐亨先生所創見,若將此名號授予他,亦名不正言不順。

徐亨委員長期投入維護中華民國在國際奧會的席位,對開拓台灣運動員的國際競賽空間貢獻卓著,他曾經為了維護中華民國的奧會會籍,在瑞士出面控告國際奧會違反奧林匹克憲章,且寧願被奧會除名,堅不撤銷控訴,最終獲得勝訴,並迫使國際奧會修改憲章。

至於後來我國奧會與國際奧會談判重返奧運會事宜,亦由徐亨與前國際奧會主席薩馬蘭奇兩造對談,不過當時國內對奧會會籍問題非常重視,決策層級很高,設有「奧會問題執行小組」,決策人包括行政院長孫運璿、總統府秘書長蔣彥士、擔任過外交部長的政務委員周書楷等,有一說是關於參賽名稱與旗、歌均由蔣經國總統最後拍板定案。徐亨只是談判代表。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徐亨獲教育部頒發一等教育文化獎章時,曾表示一生印象最深刻的三件事是,第一、一九六八年墨西哥奧運會,我國終於得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賽,第二、因為堅持使用國旗、國歌,不惜退出一九七六年蒙特婁奧運會,第三、一九八一年和國際奧會簽署協定,保證我國奧會和其他國家奧會之地位完全平等。

當年的協定著眼於忍辱負重,充滿了妥協的色彩,我國以英文的Chinese Taipei名之,中國方面則以中國台北稱呼台灣,而我方堅稱中華台北,雙方各自表述。

直到一九八九年四月六日為了參加隔年的北京亞運,才由當時的中華奧會秘書長李慶華與中國奧會主席在香港簽訂協議書,「凡以中文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台北」。

如果要封中華台北之父,絕對輪不到徐亨先生,倒是李慶華委員更恰當些。

(作者為退休體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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