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一卡獨大

◎ 徐夢筆

報載「悠遊卡公司」單單民眾遺失所累積的押金就進帳好幾億元(加上儲存餘額就更可觀了),消基會也曾經針對這筆不當的「黑心錢」給予嚴厲批判,同時要求制定「掛失」辦法,迄今似乎毫無進展。日前立法院在沒有完善配套措施之下,草率而倉促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辦法」,莫怪乎會被質疑是圖利一「卡」獨大的「連勝文條款」。

筆者絕對支持此項消費方式與國際接軌的「小額支付」便利化的法案,問題是,持卡人的權益並沒有受到充分的保障。「儲值卡」等同現金,應該比照「信用卡」,採取「記名」方式,而且還要有「當日最高消費限額」和「立即掛失」的保障措施。否則,持卡人一旦遺失,只能啞巴吃黃連,任由發卡公司將白花花的銀子給A走了。(作者為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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