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水利人嗆監委

◎ 簡俊彥

后豐大橋斷橋事件,監察院彈劾水利署長陳伸賢,主要理由是水利署河川局同意施設上游輸水管保護工產生跌水沖刷,未積極興建固床工保護橋樑而有缺失。這樣的論斷,個人認為欠缺足夠的因果關係考察及水利專業論證,比較像憑自由心證辦案,茲申論如下:

一、上游輸水管原埋於河床下五至六公尺,由於河床下降裸露,洪水時本身即有跌水效應,並非施設保護工後才有跌水沖刷。若無該保護工影響,后豐大橋是否仍然會斷,監察院實應有明確論證交代。

二、高流速的洪水是橋墩沖刷主因。后豐大橋主流深槽束縮偏向北岸,南端河床則為廣大的沙洲高灘地。如何拓寬深槽增加有效通水斷面,達到分散水流減少流速,才是護橋治本之道,於下游興建固床工是下下策。多年來深槽所以不能拓寬,可能與高灘地橋墩設計不良、基礎深度過淺有關。事關責任歸屬,值得查明。

三、大甲溪河床下降,天然及人為因素都有。河床下降使輸水管及后豐大橋都成受害者。水利單位顧及大台中地區百萬人生活用水,還知道趕緊施設保護工,而交通單位則多年來迄無有效措施而任橋樑沖毀;積極任事者被彈劾,推諉者無事,社會觀感實在不佳。

(作者為前水利技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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