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馬英九已涉嫌違背憲法第四十八條

中國兩隻第一級保育類動物貓熊今天將以比照「中藥進口」的模式,送抵台灣木柵動物園,對岸同時也將象徵著「矮化」與「統戰」的兩座牌坊豎立在馬政府面前,成為時時屈辱「中華民國」的活樣板。依照國際法「實際控制有效」的原則,中國正在遂行對台灣主權控制的展示,企圖讓「中華民國」自甘奉上在台法理權利,從而不斷累積「既成事實」。馬英九為了討貓熊主人歡心竟不惜把國家主權當作餵食飼料,造成「中華民國」國格弱化,其執意自棄憲法職權若此,難道忘了「違者願受國家最嚴厲制裁」的誓詞了?

拿貓熊作外交,用以改善與交往國的關係,早於一九五七年冷戰時期開始,就為中國所廣泛運用,這種強迫動物離開棲息地,利用其可愛形貌與天性為中國需求服務,以美化惡名昭彰形象的不文明作為,在華盛頓公約於一九七五年生效後,受到了直接的約制,從此中國不能再把貓熊贈送他國,只能以「出借」方式輸出,中國必須簽署「輸出許可證」,許可證上註明「輸出國」與「輸入國」。故而這兩隻貓熊應當如何合法地來到台灣,國際間早有一套行之多年的規矩,台灣做為進步國際社群的一員,斷無漠視、迴避、違約之理。

中國欲「奉送」貓熊已歷經兩年,十一月間陳雲林甚至切盼同機同行抵達台灣。既然「誠意」如此,中方何不秉持對等尊重原則,依據國際公約簽發文件?可見笑臉的背後實是皮笑肉未笑。對於自我標榜開創兩岸六十年「新局」的馬政府,大家原以為其有能力與對岸有效交涉,不料總統與閣揆一致以「交換」閃躲,總統府發言人則援用中藥相關進口的「前例」,認為對岸簽發「出口同意書」即可。結果事實最後揭曉,這兩隻貓熊的出口地為「四川成都」,出口目的地為「台灣台北」,根本不是國對國,加以刻意以「團團」、「圓圓」命名,中方的笑裡藏刀可謂圖窮匕現了。

在出口文件上矮化台灣,造成國際視聽的混淆,已經反映在華盛頓公約的世界地圖把台灣納入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貓熊豈不成了在國境之內的移動?這種矮化,馬政府若不澄清抗議,就將成為默認,如同五二○之後許多國家與組織紛紛把台灣標為「中華台北」,這些「既成事實」不斷地出現,難道馬英九是要進而協助中華人民共和國達成「實際控制」嗎?

擱置主權爭議,是馬英九處理兩岸事務的準則,半年實驗操作下來,中華民國不僅擱置,而且徹底不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非但咄咄如昔,進而步步為營,一再在創造對台灣擁有主權的白紙黑字與具體案例,這次藉由貓熊為掩護,可謂對台加快實施主權化措施的又一「力作」,然修習國際法的馬英九若非專業掃地、即是存心蓄意,不思扭轉因應,竟由台北市政府敲鑼打鼓、張燈結綵迎接妾身未明的中國貓熊來「進駐」。如此甘之如飴的媚態,「是親台、不是親中」?總統府昨日派員出面澄清卻已愈描愈黑。

任何具有歷史爭端的國家之間要實施敦親睦鄰政策,對等、尊嚴、和平是基本原則,小國尤其要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小心籌謀,固守每一道城池於危境之外,斷無馬政府此等自撤立場、百般服侍、曲意奉承之例,而能厚國家之福、對人民有利者。由於太過違反常態與邏輯,政壇因而已經散出馬英九是否想以打「中國牌」爭取諾貝爾獎提名的揣測,這種殺傷力強大的傳言,意味著對馬英九是否要以國家財謀個人利的高度不信,其嚴重性更到達了涉嫌違背憲法第四十八條總統必須保衛國家的承諾,馬英九若執意辜負國民所託自棄職權,其後果恐將不只是國家最嚴厲的制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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