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西進要管 台灣才能調整轉型

■林健次

阿扁總統二十六日針對企業西進中國的問題說:「如果做不好有效管理,我們寧願不再繼續開放」。筆者非常贊同。筆者過去也一直強調:「假如政府沒有能力阻擋廠商藉西進政策以合法投資掩護非法偷跑,那就不應繼續開放」。

西進與統派論者對於以上的主張,其制式反應是揚起自由經濟的大旗,反問:「既然西進管不好,就乾脆不要管;既然偷跑管不了,就不如全盤開放」。

破解西進論者這種論點,是不用高深的經濟理論的。

以抓小偷為例,抓小偷如果成效不彰,那政府是應該更積極研究捉拿小偷的辦法、多投入人力物力呢,還是乾脆把偷竊合法化?大多數神志正常的人都同意,應該投入人力物力研究更好的肅竊辦法。政府的肅竊能力強,小偷的成本與風險增加了,做小偷划不來,小偷自然就減少了。

考試也是很好的例子。考試作弊多,其解決方案是要努力研究監考方法並嚴格執行監考;而不是全盤開放作弊,把考試變成作弊比賽。假如現行的監考制度與執行能力,並不能遏止作弊歪風,那麼在更好的監考辦法與監考技術產生以前寧可不要考試。以此例觀察阿扁總統有關「西進管不好,寧不再開放」的言論,就更能了解與認同了。

不過,西進論者有一點是對的。他們說「市場的力量是擋不住的」。沒錯,政府對廠商西進,擋得了一年也擋不了十年,擋得了十年也擋不了二十年。但是,我們是活在動態的時間裡面,時間對經濟的調整與經濟福利的分配是很重要、很具關鍵性的。假如已經西進中國的產業,不是分十年遷移而是在一年之間搬光,那麼台灣的經濟調整問題、工人就業問題、社會福利問題、國家稅收問題,可能就不是台灣能獨力解決得了。西進的速度從一年變十年,台灣經濟獲得喘息調整的空間,就是政府政策對錯足以造成人民的幸福與災難之間的巨大差別。

以實際經濟運作而言,民進黨西進政策中的有效管理,指的應是政府對台灣經濟體系運作的合法性與效率性掌握的問題。無條件的自由與開放,並不必然是經濟運作的本質。自由必須不侵犯別人的自由,不能任意操作股價、菜價。經濟世界裡所有的「開放」,包括國內日常的商業行為,都是有條件的;商品可以開放在國內自由買賣,但是必須是合乎規格與品質要求的商品,而且必須繳稅。西進中國投資與貿易也是一樣,不是開放了就如無政府狀態、一切不管。在西進的同時台灣的法律也是必須遵守的。假如某些企業搭上某個產業開放西進的班車,其結果卻是資金去向不明,或非法流用至其他違反台灣經濟利益的產業;或大股東利用西進的機會進行五鬼搬運,侵蝕台灣政府稅基,損害股東大眾權益,那麼這就是制度性的、整體性的管理不良。在這種情況下,當然就應該檢討制度與管理不良的原因,否則就不該侈言開放;因為繼續開放的結果就是名副其實的出賣台灣了。

我希望阿扁說到,民進黨政府做到。(作者為淡江大學國際企業經營系主任、台灣國際研究學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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