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下政權,也取得道德霸座,這是中國封建時代改朝換代的思維,新政權打下天下後,舊朝政權都被打成道德敗類。
台灣已是民主國家,政黨輪替後,馬英九新政權當政,特偵組起訴扁案,以極強烈及不堪的道德譴責句子指責扁家,根本是另類「未審先判」,在法院未判決定罪前,檢察官就宣判扁家「道德死刑」,特偵組八檢顯然中了中國封建餘毒未消!
封建時代的新政權,都用盡手段形塑自己的道德,舊朝則被打成貪慾敗德,如黃帝打敗炎帝,勝利者寫的歷史是「萬民稱慶」,漢朝賈誼卻記載「涿鹿之戰,血流漂杵」,周武王滅殷說是「弔民伐罪」,尚書上卻記載「牧野之戰,血流漂杵」,為何血流漂杵?因為誓死抵抗,被征服也連帶失去了道德。
馬克思的名言:「在民主國家,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國家,國王就是法律。」特偵組起訴扁案時,逾越法律做道德審判,道德審判其實就是政治審判,令人強烈質疑是在服務新政權。
貪腐人人痛恨,當然該辦,檢方起訴扁家,依法應把被告所涉不法事證、所犯法律,據實陳述控告,卻另予道德審判,難道不是封建餘毒作祟?
檢方起訴時的道德審判其實十分常見,扁執政八年期間,對這項侵害司法人權惡習,並未有任何改革建樹,也應受責。
以貪污罪為例,近年定罪率約只五到六成,被告遭起訴,有四成以上經法院判無罪定讞,尚可平反,但被檢方道德審判(如貪婪成性、品格極差、惡性重大)則無處平反。
馬克思還有一句名言:「法官除了法律,別無上司。」這句話可做為鏡子,除了可照見看政治風向辦案、判決的檢察官、法官醜態,更可檢驗未來承審扁案及其他政治性案件的法官們!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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