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消費券公投

政府要發消費券鼓勵民眾消費,但是又要限定年所得一二○萬元以下的家庭才可領,搞得像社福券一樣。消費券是以刺激經濟復甦為目的,這是一種經濟措施,求速效藥猛;社福券是照顧中下階層生活,求其能周全救急。兩者目的功能不同,想一兼二顧,不是不可以,但天下沒有一帖萬用的特效藥,想要求全,可能兩頭落空。

其次,限定發放資格其實是對納稅中堅份子的中產階級之懲罰。政府稅收是受薪的中產階級在繳,但是發消費券的好康,沒他們的份;政府赤字擴大,以後要拔鵝毛,又是這批倒楣的中產階級哎哎叫地買單,這是納稅者的雙重受罰。

消費券其實是一種經濟生活的公民投票。消費者拿了鈔票,購買最符合他需要的商品,廠商售貨後會加速生產,市場供需因此建立鏈結秩序,經濟動能就因此再生。一隻看不見的手,會透過市場機制導引經濟生產最符合市場的商品,汰選最適合存活的企業,而這樣的結果能代表台灣消費者的水準,也能代表台灣產業的趨勢。

排除中上所得的消費者,限定所得資格後最大的謬誤就會發生「消費代表性扭曲」效果。為台灣產業推一把的決定權就在領消費券的中下所得者手上。他們消費的商品可能多是低加工、低附加價值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將大量社會資源引導到這些低層次產業,台灣經濟因「政策扭曲」會多繞一段路,多花一段時間走出錯誤政策加料的不景氣。更慘的是許多低價品還是中國生產,台灣納稅人忍痛納稅,政府咬牙赤字預算的結果,竟讓台灣高附加價值產品再受到中國低價品競銷雪上加霜的雙重打擊,這是何等諷刺!

(作者林文政,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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