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沒有戒嚴的戒嚴狀態

「馬統」政府的「黨國」復辟之後,台灣駸駸然進入「新戒嚴時期」;基本上形同是沒有「戒嚴法」的「戒嚴狀態」。

先回答外界批判「野草莓學運」的質問。「野草莓學運」最明確的訴求就是修改〈集遊法〉。那麼要問的是,為什麼民進黨執政時,青年學生沒有站出來,現在卻挺身而出?問題恰恰在此。「馬統」政府藉〈集遊法〉擴張警察權力到暴虐地步,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藉口「上揚」唱片行聲音太大,就能夠侵門踏戶的「關閉」大門;〈集遊法〉在「馬統」拿捏下,人民已無任何逃避空間;「野草莓學運」抗議「行政濫權」,確實一語中的。

「行政濫權」豈只警察而已,「葉盛茂案」法官自兼檢察官「訓人」,不是孤例,隨手撿拾,令人驚怖。

■為了壓制傾綠電台發聲,NCC大動干戈,警方兵出多路,拔除存在多年的台中「海洋之聲」,藉口是「地下電台」;然而合法的高雄「快樂之聲」,因為挺扁反中,遭到施壓,威脅「停播」處分,甚至連情治單位都出面「關切」。「馬統」公然打壓言論自由到無法無天地步,當然是行政濫權、警察濫權。

■股市名嘴朱成志只因為一句「笨總統」,金管會下令「噤聲」三十天,抓到的只是「筆誤」的小辮子;過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今天成為「下馬威」!

■前總統陳水扁律師鄭文龍替扁發表「十點聲明」,法務部竟而出言威嚇,要「追究」有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這不只「寒蟬」律師,也「寒蟬」言論。

■「押人取供」如同「警總」時代「屈打成招」。雲林縣長蘇治芬未遭傳訊而遭收押,更且先不當羈押葉安耕夫婦達兩個月之久,目的在「不正當取供」,以此做為起訴理由;至於「本案羈押」、「他案取供」,無所不用其極。法院最後在蘇縣長絕食壓力下,「無保開釋」;司法程序橫遭踐踏。

■最後看一看「手銬」前總統的「馬統」大戲。把陳水扁打成「貪腐」是「倒扁」、「反台」的必要,捨「無罪推論」,羈押陳前總統已然「超過」,戴上「手銬」更是「超過」,用意不過是藉羞辱扁來羞辱台灣人民而已。檢察官權力極大化,人人自危。

法律有模糊地帶,有「可」與「不可」的餘地,因此為公民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在「馬統」的「新戒嚴」操弄下,「公權力」無限上綱到極致,以「戒嚴」之魂繳「民主」之械,使得台灣整體文明向下沈淪!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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