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我拒看色盲醫生

■無名利

七月十日自由廣場「色盲不能上醫學院?」一文中,賴其萬教授呼籲教育界讓色盲患者也能進醫學院,還給弱勢者一點公道。本人期期以為不可。懸壺濟世,不是逛街或搭捷運,多做一些安全措施就可容納輪椅或導盲犬。醫師可是經常掌握別人生死關鍵的人!

一位辨色力有問題的醫師,當我請他看我皮膚上的病變時,我會懷疑他有無遺漏什麼,當我請他看我眼睛時,我會懷疑他能否看到血絲分布情況,當他開我肝臟的刀時,我會懷疑他割掉的部分是否必要,對於復健師,我會希望他能發現我傷處還有沒有瘀青等情形,對於心理醫師,我會希望他能發現我臉色有無異常。總之,對我而言,「察言觀色」是醫護人員必備最基本的能力。

在遵守學術倫理方面,假如我有色盲,我也一定不會去踩進醫學或化學等需要仔細分辨顏色的學科,因為我不想每次與人研討時,為了確定所得資訊的正確性還必須麻煩別人;我們有必要辛苦地養成一位醫師之後,還要用更多的人力資源來做配合的工作嗎?醫學教育與弱勢人權是不相干的兩碼子事,更不可因為美國出了一位偉大的色盲醫師,就以為台灣也要。

(作者為東京大學資訊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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