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能自律 就要審議

■李信輝

有線電視新聞台的表現不佳,大概不會有人反對。有人建議,國內衛星電視頻道業者可自行推動「媒體自律」,建立一套有效市埸淘汰機制,但許多電視公司也訂定了許多不同的自律公約或自我監督機制,但自律的結果顯然沒有成效,否則我們的電視頻道不會是今天這種樣子。

依衛星電視法規定,衛星電視頻道換照六年一次,官方機關(新聞局)針對有送件之媒體業者,加以審查、評分,督促其改善缺失,有什麼不合理?以目前衛星電視市場而言,市場機制無法汰劣存優,業者一味的要求政府不可管制太多,但以市場機制為導向的期待與現實狀況,卻不能達到擇優汰劣的架構。

新聞局所組成的換照審查會今年四月即開始運作,這是台灣媒體改革難得的契機之一,這次審查結果又被人以新聞自由無限上綱,難道我們又要因政治力介入而功虧一簣?請不要讓政治上的口水戰和意識形態模糊了焦點,讓媒體失去改革創新的機會。

(作者從事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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