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老年年金重點

◎ 張凱翔

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就要施行的二代勞保,因勞工較關注老年年金,故整理出八個重點:

一 、AB二式、擇優發給:大部分勞工被所謂的AB二式的計算公式與結構,搞得霧煞煞,不知該用A或B?事實上,當初在立法時就已經考量到,並非每一個勞工都會計算清楚再選擇,所以,法條上是寫明「擇優發給」,非「擇優請領」,此差異是一由政府計算後以較高金額發給;另一為勞工申請前做選擇,例:老王選擇老年年金,經政府計算後,A式月領一萬元,B式月領一萬二千元,不用勞工選擇,就是政府主動發一萬二千元。勞工根本不需傷腦筋!

二、可領不領、展延增給:依法勞工年滿六十歲且年資滿十五年,則自動從此時起,具有展延,不用申請,每延後一年請領就給四%,逐年累積,最高二十%。計算時不是一年二十%,而是每月領的年金再加計二十%。例:原月領一萬元,經展延增給二十%變為月領一萬二千元,一年就增給二萬四千元,增給的年效益達到二百四十%。目前勞工對展延的了解,多認為六十歲到六十五歲可展延,但實務上,並非所有勞工都是在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時皆為六十歲,例如勞工老丁在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時滿六十五歲,且年資為二十五年,試問老丁可以展延嗎?又是從四%或二十%起算?其中的關鍵點,就在於老丁在六十歲時,勞保年資是否已滿十五年?如是,則展延四%就從當時累積起算到六十五歲,故老丁若在九十八年一月份申請年金,直接每月加給二十%!

三、提早要領、減額打折:勞保在未來十年內請領老年年金的標準點是六十歲,若勞工提早請領年金,只要年資滿十五年亦可,惟提早一年就減四%,最多減二十%,易言之,勞工在五十五歲欲請領年金,則其應領年金須打八折。

四、基數有限、年資無限:舊制度一次領,對於六十歲前,請領老年給付的基數計算,最多只計四十五基數,六十歲以後,最多再計五年。總之,勞保老年給付的基數最高計算五十個基數,不管加保年資幾年,這就是基數有限。但勞保年金制,加保一年就算一年,加保四十年就算四十年,年資完全不設限,稱為年資無限。這對早年就加保的高年資勞工,十分有利,因為基數可能約在五十餘歲就到頂,雖繳保費卻不計基數,現基數雖到頂,但年資仍可無限計算。

新的制度,磨合期免不了,勞工的權益,自己要注意,此刻該是聯絡自己的理專或保險服務人員,提供另一種有別於政令宣導的有料諮詢的好時機。 (作者為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理事長,全文(含其餘重點)請參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insurance-99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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