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灣需要海巡志工

■謝美美

繼阿瑪斯貨輪在九十年一月十四日於恆春鵝鑾鼻東方海域觸礁漏油,嚴重污染當地珊瑚礁後,風景秀麗的蘭嶼南方海域在本年七月三日又遭廢油污染兩公里,據媒體報導,可能是外國船隻偷排廢棄機油所致。

台灣海域因面積遼闊,水理複雜,中油每天有四萬噸級的油輪通過台灣海峽,二十六萬噸級的油輪每月進出台灣海峽,加上中國大陸、日本與韓國的油輪密集通過台灣海域,實在無法排除因意外洩漏油品與危險品之可能性,實際案例如:一九七七年布拉格油輪觸礁案、一九九四年中苓二號油駁船沉沒案…等皆是。

然而約束外國船隻無害通過我國領海的「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直到監委調查阿瑪斯貨輪漏油的失職官員後,才在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制定,依據此辦法第五條規定:「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避免造成污染。」但由於目前海岸管理權責分散,機關之間的界面缺乏整合機制,並沒有專責人力統籌管理,使得長達一千五百公里的海岸線無法時時刻刻立於官方的監視範圍。

海岸防衛是國防的前線,是國內治安門戶,作為一個海洋國家,應該有足夠海巡人力,保衛寸寸海上國土。

但因為政府人事精簡政策,海巡署在短期內並不易增加海巡人力。因此,有必要結合「在地參與」的力量,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五條、第六條等規定,結合當地漁民、環保團體、關心海洋保育人士…等,組織「海洋巡防志工隊」,平日義務協助政府在我國領海密集巡守,協助舉發海洋污染、舉發違規捕魚、急難通報、緊急救護、海岸淨灘、提供海洋觀光解說、協助海洋漁業資源保育…等事務,而在油污染緊急事件發生時,在官方救災資源未到達前,可以掌握除油時效,立即利用漁船所加裝的吸油器、攔油帶,緊急投入撈油、圍堵油污的工作,使油污染範圍限縮。

在推動「觀光客倍增計畫」、「海洋觀光」的同時,海巡志工是推動海洋環保、海洋觀光的尖兵,期望此成本低廉且預期效果良好的「海巡志工」制度,早日實現。(作者為社區環保志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