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國民旅遊卡 別再跳票

◎ 洪長源

馬蕭競選總部於大選投票前夕的三月二十日在各大報刊登「敬公務人員的公開信」中,明確表示要全面廢止國民旅遊卡,讓公務人員本自主原則改進休假措施,白紙黑字,如今經建會卻提出僅取消「異地、隔夜」之限制,刷卡消費才能補助的方式並沒有改變,讓公務員們大失所望,希望馬政府能夠履行競選承諾,全面廢止國民旅遊卡。

國民旅遊卡實施六年來,曾經造成多少公務人員因為領取一萬六千元補助而觸犯法律,持卡消費總是被當冤大頭,加油時付現與刷卡每公升價差起碼一元以上,住宿時付現可打折,刷卡不優待,…所以我們懇請政府全面廢止國民旅遊卡,讓公務人員擁有充分的消費尊嚴。

六年過去了,政黨也再輪替,國內旅遊風氣已形成,消費習慣亦有所改變,國民旅遊卡實無再存在之必要。而且國民旅遊卡與銀行兩年簽約一次,到今年底剛好屆滿約期,為何不乾脆廢止,還要留個尾巴呢?

六三三已註定跳票,我們不希望連國民旅遊卡這樁小事也跳票。

(作者為公務員)

防弊? 難講!

◎ 蔡政雄

國民旅遊卡實施以來,發生許多「假消費、真詐財」的弊端;經建會因而提議取消現行「異地、隔夜」的刷卡限制。上述意見,雖可使弊端減少,但不能稱為正本清源。

國民旅遊卡是政府為了刺激國內觀光旅遊,推出國民旅遊卡取代不休假獎金,希望以補助的方式刺激公務員的消費意願。但是將限制放寬至幾乎取消,可以達到的目的最多只有消費,但離觀光旅遊的目的將更遙遠;至於是否因此就真正能夠防弊,尚待事實驗證。

如果目的在刺激國內觀光旅遊,筆者認為最好的辦法是恢復由各機關自行辦理旅遊活動。一則可以符合政府規定的初始原意,而員工旅遊本來即是機關內部人事單位的法定業務事項;另則可以藉此機會增進員工彼此的互動與情誼。

國旅卡事件反映的是:身為公務人員,理應是社會知法守法的表率,何以連給予補助費用從事觀光旅遊活動,都還敢冒著違法的疑慮,寧要現金而明知故犯?政府有關單位需要深思的應該是這個問題。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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