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阿扁改革 不能半途而廢

■蕭輔民

陳水扁總統在二○○四年三月總統大選中,其競選連任的主要政績宣傳「打銷銀行呆帳一兆二千億」;這一筆巨額的國家重大財政支出,相當於我國每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百分之七十七(以扁政府執政五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平均值,每年一兆五千六百億計算)。如以目前台灣國防軍購案六一○八億之預算需求,足足可以採購兩倍數量之軍火武器裝備來保衛台灣。

扁政府動用全國人民納稅之辛苦血汗錢一兆二千億來打銷銀行呆帳,成功避免了台灣社會之金融崩潰,穩定了國家社會之經濟發展,這項政績及用心深獲全國民眾之肯定及讚賞。但是令人遺憾與失望的是,過去近五年以來,扁政府並未積極有效地針對掏空銀行資金之犯罪者,展開追究其法律責任之行動,或設法追討其不法之財產。如此,形同前朝政府(泛國民黨)放任官商勾結掏空銀行資金,但其善後補破洞的資金卻由全民來埋單,嚴重喪失國家司法公器應有的公平與正義。

扁政府面對重大金融犯罪者,沒有有效地追究法律責任;另外,面對二○○四年三二○之後一連串的泛藍立委、群眾之非法抗爭暴力行為,亦復如此。而當扁政府(司法體系)面對黑金共犯,以及特定在野政黨惡勢力作妥協讓步時,政府的公權力就形同虛設;加上扁政府對捍衛司法正義過度軟弱,也讓台灣社會如同處在無政府狀態一般,不但基層民眾深感失望,更令泛綠支持者期待阿扁總統將台灣改造成為法治社會的希望破滅。

阿扁總統的治國權力基礎,是來自六四七萬張人民選票的支持,並非來自泛藍國親兩黨,以政黨、個人利益權謀作基礎的「假合作、假妥協」。請您不要忘記廣大基層民眾們望治心切的心聲:

一、建立法治社會。二、掃除黑金。三、追討國民黨黨產。四、向不法份子(包括立法委員、政黨領袖)追究法律刑責。五、彰顯政府公權力,不向惡勢力低頭妥協。六、終結立法委員之「犯罪免責權」。

如此,台灣人民才有未來之希望。(作者為二二八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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