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政治之刀,司法之劍!

刀,是單面刃,政治如刀,掌握政權卻濫用權力,就如手持政治利刀,砍向政敵,刀刀見血,就是政治鬥爭;劍,是雙面刃,司法如劍,司法人員掌握司法權,就如手持司法之劍,劍劍持平,才是公平正義。

權力就是最利的刀劍,權勢者掌握權力,就如手持刀劍,必須監督制衡,必須行政中立、司法獨立,如一人一黨獨霸,拿刀、劍交相亂砍,民主就會傷痕累累,司法更會血肉模糊。

在封建皇朝,權力的刀劍都握在皇帝之手,明朝皇帝御用工具東廠與錦衣衛,白鞋校尉抓人時,穿飛魚服、配御賜「繡春刀」,象徵無上權威,肆無忌憚橫行。

當今爆料政客、名嘴,以政權作後盾,並獲取資訊,穿上現代的言論自由錦衣,肆無忌憚地亂爆料攻擊權勢集團的政敵,這種行徑就如明朝皇帝的御用廠衛。

扁珍涉海外洗錢疑案,正由特偵組檢察官偵辦,目前追查重點為海外帳戶的錢是否為黑錢,如是黑錢,不但洗錢,貪瀆罪責也難逃,無則還其清白。扁家官司應由扁與檢方攻防,這裡談的是民主法治原則,當司法之劍祭出,應依法、依證據辦案,且標準要一致。

司法之劍、行政之劍,都不能當政治之刀,否則,就是不公不義、無法無天。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隱匿吳淑珍疑涉洗錢情資,違法失職被訴;隱匿是罪,外洩也是罪,瑞士檢察署來函要求協查的機密公文,被馬政府官員外洩給藍委爆料,濫用權力之劍,為何不見偵辦?

如扁涉入葉盛茂隱匿公文案,濫用權力之劍護珍,危害民主法治,應罪加一等;瑞士檢察署機密公文外洩過程,如馬劉等高層涉入,同樣是亂用權力刀劍,破壞民主法治。王清峰部長敢不敢組超黨派真相調查委員會調查?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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