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順勢建立二級政府

■莊和子

對於陳總統提議,研究在年底選舉時,合併舉行「停辦鄉鎮市長選舉公投」一事,個人建議,值此廢除鄉鎮市長選舉及行政組織再造之際,是否考慮讓政府成為「二級化政府」。

「二級化政府」可讓各縣市在統籌分配上依人口比例決行,除可解決精省時留下尾大不掉的弊端,並將鄉鎮市改為官派之後達到「二級政府」運作機制,期使政府改造能在「二級政府」的運作下,提升行政效能。

至於首都台北市,則可以另外處理,就像日本的東京、美國的華盛頓特區,都有不同於其他城市的方式。

若能達到「二級政府」施政目標,以彈性精簡的行政組織、分權合作的政府架構,方能正式建立起具全球競爭力的活力政府。

之前民進黨立委即曾提案要求廢除直轄市、省轄市、縣轄市,以真正達到地方自治的精神,並平衡台灣各縣的發展。不過,因廢除直轄市需面臨修憲問題,且遭逢的阻力也大,因此或可提升將現有非直轄縣市之縣市政府直接升格為直轄縣市,其位階與北高兩市齊頭,至於原設於縣市底下的鄉鎮與縣轄市,則改由官派首長任職,正式達到中央與地方二級制的分野。

在此前提下,中央與地方區分非常清楚,中央是中央、地方是地方,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清楚,也不再有所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還夾雜著省府與直轄市府的不上不下位階。

同時在二級政府制的前提下,行政院院會的參與對象也單純化,諸如中央級部會首長與會之外,不必再出現直轄縣市長與會的安排,或在中央首長之外,全數照列地方縣市長與會的聯席機制,這些問題都可以在往後推動修法甚或修憲時予以規範。

提升全國縣市為直轄縣市,是為廢除現存「四級政府」、並朝「二級政府」目標邁進,除可做為提升政府效能的有效目標之一,更能藉此消弭長久以來因統籌分配款分配不均的爭議。

可以說,二級政府制不僅可提升行政效能,更能解決統籌分配紛爭、又能讓中央與地方權責分明,值得執政當局參考與重視。

(作者為現任民進黨籍僑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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