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兒童醫療的危機

■林奏延

台灣的兒童醫療由於公共衛生的進步,疫苗的廣泛使用,使得急性感染症大量減少;也由於少子化的影響,以及優生保健的實施,使得先天畸形兒童大幅減少,這些都是國家現代化必然的趨勢。我們很樂見台灣的兒童醫療,由量的普及轉為質的提升。但相關錯誤的政策,卻使得我國兒童醫療已經出現嚴重危機。

台灣一九九八年因腸病毒而死亡的幼兒人數,遠遠超過二○○三年SARS死亡的人數,而二○○○年後,台灣每年仍有二十名左右的兒童死於腸病毒重症,但是醫策會在SARS之後,大力推動標榜全人醫療(俗稱的PGY1)的住院醫師訓練計畫中,卻將兒科訓練排除在外。

又如健保局準備要實施的「指示用藥不給付」及「自我療護」政策,對兒童醫療更是重大傷害,並對社會造成誤導。兒童的發燒不能都用一句「感冒」來打發,敗血症、腦膜炎、肺炎、尿路感染、川崎病等致命嚴重而且病情會急速變化的疾病,在初期都可能用發燒來表現,所以在講求兒童醫療品質的二十一世紀,兒童的命運不應交給未經兒科專業訓練且不熟悉兒童身體檢查的醫師。

眾所周知,在先進國家裡,內、外、兒科絕對是初級醫療照護以及全人醫療的最大支柱。在美國,每個城市至少有一家兒童醫院,日本亦然,連對岸的中國也有五十家兒童醫院。綜觀全世界,兒童醫院在服務、研究及教學的表現均遠比綜合醫院的兒科為佳,而國內除了林口長庚兒童醫院於一九九七年正式核准登記外,隨後的彰基兒童醫院及中國醫藥學院兒童醫院,均由於不合時宜的法令而無法登記為兒童醫院,台大兒童醫院也因同樣原因被限制,教育部將之改成名為兒童醫療大樓;更有甚者,新制的教學醫院評鑑,並無單獨評鑑兒童醫院的法令。

有健康的兒童才有國家光明的未來,我們無法坐視台灣的兒童醫療繼續沈淪,因此謹代表全體兒科醫師提出呼籲:一、不應用成人的角度看待兒童醫療,政府的相關政策應當以兒童為本位;二、法令規章應該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兒童醫院需要正名,也需要獨立的評鑑標準;三、健保局應明文規定三歲以下幼兒的第一線醫療,應由兒科專科醫師負責。(作者為台灣兒科醫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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