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添松
日前,立委邱毅公布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過去四年所持某家銀行信用卡刷卡消費的全部明細表,引起輿論關注。然而奇怪的是,居然沒有一家媒體對邱毅洩露他人隱私加以批判。
事實上,邱毅既不是調查局幹員,也不是監察委員,憑甚麼公布他人消費帳單明細?難道只憑一句「收入難以支付帳單」就說人家貪污?就可任意公布人家的帳單?試問以後誰還敢刷卡消費?
在國外,沒有司法機關的批准,任何人都無權侵害他人隱私;但奇怪的是,在台灣,像邱毅這樣公然侵犯他人隱私者不但沒有受到制裁,還被一些媒體當成英雄,請這些媒體拿出良心,如果有一天你的刷卡消費明細被人家公布了,你會做何感想?迄今我們也未看到司法單位出來講半句話,難道號稱人權部長的王清峰,也認同邱毅的做法嗎?
(作者為國營事業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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