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和艦案 曹董偷跑 股東冤大頭

■蘇啟明

針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先生近日在新竹地檢署應訊時說明,聯電協助和艦僅止於投資和建廠經驗的分享,對聯電而言可謂付出很少,但對和艦卻幫助很大,所以會有和艦十五%股權的優厚回饋。其言下之意,此投資行為還是非常上算的,在此提出幾點不同看法:

一、在專利權及營運Know How方面:

以台灣晶圓代工產業而言,絕大部分高精密度半導體儀器乃採購自外商,如美國應用材料、KLA-Tencor等,關鍵技術其實並不在自己手上。台灣在此產業之所以成功,乃在於當初政府的大力協助,以大量資本投資、購買最先進設備,輔以極優惠之獎勵稅制,再加上本土物美價廉的博、碩士工程師從事很多一般外國晶圓廠技術工人的工作,發展出一套全世界最有效率的營運流程及良率控制,這就是所謂的營運Know How。

至於許多「製程專利」的產生,其實是在不斷建廠、製程世代交替過程中伴隨的結果及紀錄而已,其實用價值確實不是那麼高,用來作保護公司自己的作用也確實大過作為攻擊之用。台灣每年花費鉅額金錢申請專利,在美國專利取得上高居世界前五名,但從專利授權方面的收益卻是不成比例的低,其原因即在此。這就說明了不管台積電也好、聯電也好,其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是在其「集資所需的信用」,以及做好晶圓代工服務的「營運管理Know How」。Know How或許不能成為專利,但屬商業機密,對公司的價值可能還遠勝一些不實用的過渡型專利。

二、違反政府法令:

各位讀者如果有興趣可上網查看聯電、和艦兩家公司網站,可能會大吃一驚其相似程度。以「和艦」最先進製程「點一八微米」為例,其所搭配採用之Libraries與「聯電」所用幾乎九十五%是相同的。此案政府若不能以最嚴厲的手段處罰違法者,那在台灣經營公司,「守法」豈不成為傻瓜的代名詞,「違法」反成了落後者超越競爭對手的最佳途徑。(註:請參考聯電網站和艦網站

三、對台灣半導體產業之傷害:

數年前中芯國際半導體剛成立之際,在美國加州開說明會時,即已公開嗆聲要後來居上取代台灣的晶圓代工產業。而今「和艦」大大方方以「聯電」現階段最主力、最成熟之製程及客戶支援,公然以中國公司名義加入取代及消滅台灣產業的行列。這叫當年扶持聯電集團起家的政府,以及按規矩繳稅的升斗小民如何接受。尤有甚者,聯電以台灣的資源研發新製程、繳交大量學費,當要開始豐收時,只要曹先生一聲令下,即可完全不受政府及九十萬股東之約束,變成「和艦」在中國做生意的利器。其以台灣當冤大頭,圖利中國之行徑,實足以受到法律及全民之嚴厲譴責。(作者為「台灣財經科技智庫」科技組召集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