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碳交易

■ 楊詠然

不管是騎機車或者開車基本上對於環境都是一種污染,但是他們對於環境的傷害卻是所有國民照單全收。按著經濟學理論,應該要把這些外溢的成本扣回來。政府應該對騎機車與開車的人課徵環保稅,例如按每公升汽油徵收,使用多少就負擔多少環保稅。這就等於是駕駛(使用者)與政府(公眾)之間的碳交易。

遲遲不開徵環保稅,犧牲最多的是窮人。因為窮人根本沒機會開車或者騎車,但是他們卻要接受有車階級的外溢成本。窮人得吸廢氣卻又得不到一丁點好處。這種情形等於是補貼有錢人而傷害窮人的逆所得分配。

以前台灣有很多農夫會在收成之後燒稻草,後來愈來愈多人受不了燒稻草造成的空氣污染,於是環保署規定燒稻草最高處十萬元罰鍰。既然環保署要求燒稻草的外溢成本需由農夫承擔,那麼同樣的道理,為什麼不對騎機車與開車的人罰錢?他們可是在大街小巷公然燒汽油!資料顯示,台灣交通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佔總量三十%,其中絕大部份就是這些私人交通工具貢獻的。都市空氣污染源則超過八十%是汽機車排放的廢氣造成的。

大家都說都市空氣品質不好,所以更有道理要求騎機車或者開車的人去負擔他們因為自己的方便而造成的環境傷害。倫敦在幾年前就開徵進城稅,目的雖是為了解決市區交通問題,但是也可以看成對開車的人徵收環保人頭稅,結果也改善了市區的空氣。我想,台灣政府也應該朝這方面努力,一方面可以改善空氣品質,一方面也才符合社會正義。(作者為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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