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FBI的指紋

■黃炎東

指紋最重要的特色就是終身不變,萬人不同。西元一六八六年歐洲解剖學家馬爾比義(malpkyhii)在研究皮膚時發現了指紋,並確認其主要之特徵。一八五八年駐印度的英國法官哈薛爾(Herschel),因為發覺不少印度的文盲,被偽造證件者申請領取政府所發放之年金,而這位法官乃使用指紋予以有效防止,而那些存心偽造證件冒領者亦再也不敢造次。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一九二○年代誤認採取指紋係有違憲之嫌,但自一九二八年建立指紋檔案後,黑道大為恐慌,甚至有黑道人物請求外科醫師將其指紋切除,以致那些切除指紋的人反而變成世界上缺乏指紋的人,反而引起注意,而那些黑道人物雖以指紋建檔違憲為由,用盡各種方法施壓給當局,但FBI仍不為所動,目前已累積二億以上之指紋檔案。

因此,我們可以說按捺指紋存錄建檔,對一般善良的民眾而言,是只有保障而很難說對其有侵害人權之虞,因為假如依法按捺指紋者有侵害人權的話,那我們到處可見的是那些為維護治安而廣設的監視器是否亦更有侵害人權之虞呢?何況從過去及最近,治安單位之所以能偵破重大刑案,指紋與監視器所發揮的輔助偵辦之功能莫大矣!

因此,我們應當以更宏觀與實用之思維認定,只要監視器用於正途而不是被人拿去作非法的濫用,自然就不會有侵害人權之事情發生。同理,全面換發身分證有關指紋錄存建檔事宜,只要能作好各項周全之配套措施,不但能有效的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而且更可為我國現代化的戶政開啟一個美麗新願景。

(作者現任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圖書館暨世界警察博物館館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