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佑哲
我國漁船在漁業署劃設的專屬經濟海域內作業,仍被日本巡防艇驅趕及警告;漁民不滿政府護漁不力,強烈批評政府無作為,著實讓我無限感慨。
因為台灣的兩百海里(約三百六十公里)專屬經濟海域和日本的專屬經濟海域重疊。依我國法律規定,若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與相鄰或相向國家間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重疊時,其分界線依衡平原則,以協議方式劃定之。前項協議未能達成前,得與相鄰或相向國家基於諒解及合作之精神,作成過渡時期之臨時安排。因此,政府要求日本繼續舉行雙邊有關海域談判是正確作法,民眾千萬不必看輕自己。
前不久,美國和日本就安保條約明確指出把台灣包含在所謂「周邊事態」範圍之內時,至少我們已然看到,美日已表明中國不得強行以海上封鎖方式對付台灣,何況由於日本的兩百海里(約三百六十公里)專屬經濟海域和台灣的專屬經濟海域重疊,一旦遭封鎖,勢必影響日本之利益,美國和日本即師出有名。所以,台灣和日本之海域合作,正是台灣抵抗中國侵略的最好護身符。(作者為醫療管理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