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請總統來報告

■ 涂晉誠

據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建構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機制。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情報告。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未配套訂定相關機制,如今院會已三讀通過後,未來總統就其職權相關的國家大政方針,也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畢竟現行之總統具有無限的權力,但卻無相當之限制,易產生獨霸的局面,如閣揆已無須國會同意,但卻由總統任命,如此失衡的現象實應有所規範。

雖依憲政體制,對立法院負責的是行政院長,不是總統,但國家未來的政策仍透過行政院始能加以實現。因此,總統仍有向國會以及社會大眾說明國家未來發展願景之必要,而非僅有權力毫無義務的「失衡」現象,失去民主國家「制衡」之精神。(作者為台大公共行政研究所研究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