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怎麼說》在野就挺貪腐,執政還得了?

◎ 胡文輝

顏寬恒、高虹安都犯貪污罪被法院一審分別判刑七年十月、七年四月,我不對案件多嘴,但我要強烈譴責藍白兩黨魁朱立倫、柯文哲挺貪污的態度!

在野黨黨魁朱、柯都力挺自己人貪腐、都下了重「政治漂白粉」否定司法來為自己人洗白,這兩個黨魁在野就挺貪污,有一天若他們執政了,那還得了?他們自己人全掌握了國家機器,在黨魁庇護貪污的英明領導之下,「整碗捧去」,能貪就貪、有錢就拿,無法無天!

原來,朱立倫、柯文哲及黨徒的貪污有兩種,第一種,當自己人犯貪污罪被起訴、判刑,他們眼中就看不見貪污,口中無證無據就咆哮政治迫害、用司法打壓異己…;即使證據再確鑿,就如顏寬恒、高虹安兩案,起訴書及判決書上,顏、高的罪證彰彰明甚,朱、柯卻蒙上眼睛看不見。

即使起訴書及判決書上,顏寬恒(右二)、高虹安(左二)的罪證彰彰明甚,身為兩大在野黨的主席朱立倫(右)及柯文哲(左)卻蒙上眼睛看不見。(報社合成)即使起訴書及判決書上,顏寬恒(右二)、高虹安(左二)的罪證彰彰明甚,身為兩大在野黨的主席朱立倫(右)及柯文哲(左)卻蒙上眼睛看不見。(報社合成)

第二種,則是當對手或政敵涉貪污,被約談、偵訊、聲請羈押,還沒起訴、判刑,朱、柯及藍白黨徒則自己當法官給他定罪,指為罪大惡極、十惡不赦,沒槍斃十次也要關到死。

阿克頓勳爵那句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相對的論句是「權力吸引腐敗的人」,不是權力導致腐敗,而是腐敗的人千方百計奪權,掌權就原形畢露大腐敗。前述兩個論述權力與腐敗句子,不論那個比較正確,權力及有權的人都需要監督,司法就是最重要的防腐監督機制。

中央執政是權力,縣市長也是權力,立委及民代都是權力,都會導致腐敗、都會吸引人格本質腐敗的人,根據經驗,地方執政歪哥貪污機會更大更多,目前在地方掌握十六市縣執政權及立院多數的藍朱+白柯,為了「保護」犯貪污罪的自己人,竟帶頭攻擊司法、破壞司法公信。

這是由傅崐萁及黃國昌帶頭,強暴式通過國會擴權法案企圖毀憲亂政後,藍白進一步破壞台灣司法公信的奪權陰謀,真的是品格惡劣加十級!

寧挺貪污也要破壞司法、寧毀憲亂政也要擴權,他們就是一群渴望奪權的暴發戶,若他們全面奪權得逞,那台灣就成了他們貪腐的天堂,清廉政治就被永久沉埋在地獄黑洞中。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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