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西寶生態災難 就看今日

■賴幸媛

如果有個國家的政府宣稱為了因應京都議定書,要花一一三億元(舉債七十五億元),砍掉一百公頃的原始森林,蓋一座攔河堰,阻斷有眾多保育類生物棲息的一條溪,再鑿山越域四點七公里引水到另一條也有眾多保育類生物棲息的溪流,蓋一座一年淨發電天數只有一百五十天,發電最高負載只有七萬四千千瓦,占全國發電量萬分之二十六的水電廠,一定會引起全世界側目與質疑。很遺憾的,這個國家就是我們所珍愛的台灣,這個計畫就是台灣電力公司在花蓮萬里溪和馬太鞍溪上游,預計今年開始進行主體工程建設的西寶水電廠開發案。

為了減少火力發電產生的溫室氣體而興建水電廠,似乎是一個正當而難以質疑的理由。但仔細檢視,對比於萬里溪上游林田山林場的台灣檜木,瀕臨絕種的朱鸝、藍腹鷴、百步蛇、莫氏樹蛙在內三十八種珍貴稀有的保育類動物,台灣鱸鰻、台東爬岩鰍、高鯓魚等稀有珍貴的保育魚類,和兩條溪流下游的千頃良田以及與這一片土地共生千年的原住民部落,以破壞這一片自然與人文生態作為興建西寶水電廠的代價,值得嗎?砍伐每年可以吸收九十萬公斤二氧化碳的原始森林,只是為了興建所謂會減少二氧化碳的西寶水電廠,豈不是兩相矛盾的政策?

依照台電資料,台電九十二年全年水力發電總量七十八億九五○○萬度,占全部發電力的四點七三%。而西寶電廠年度發電量是二億八八○○萬度,如果依照台電說法,要在二○二○年把水力發電比率提高到十一%,即使未來都不增加總發電量的情形下,必須再新建三十座西寶水力電廠。問題是:我們還有三十條萬里溪和三十條馬太鞍溪可以讓台電投資三十個一一三億元(舉債三十個七十五億元),再砍掉三十個一百公頃的原始林,和三十個千頃良田,以及與原住民部落爭奪灌溉水源嗎?

更可笑的是,台電興建西寶水電廠的理由之一是要平衡區域發電,可是花蓮縣就有一個和平電廠,台電今年要花一四八億元向和平電廠買九十二億度的電輸往宜蘭。但是全花蓮縣一年總用電量才二十三億五六○○萬度,即使台電在花蓮所有的電廠都不發電,全數就地使用和平電廠的電,還剩下六十八億四四○○萬度電要外送其他縣市,何來缺電問題?

謝長廷院長上任時以「和解共生」作為施政的理念,此理念用於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衝突,應該更為適宜。西寶案無視於生態環境巨大破壞,本身又缺乏經濟效益,難怪在今年地球日被環保團體列入前二十大不當開發案。這件開發案三年來花了五億九千萬元,目前只進行了環境影響評估、工程規劃,和開闢工程道路等先期施工,如果今年度十億四千萬元預算過關,才能進行主體工程的建造,今天立法院院會表決若能順利全數刪除工程預算,不但可避免錯誤決策造成的損害繼續擴大,未來也可省下一○七億元的經費,為台灣留下兩條未經開發的原始溪流以及大片原始森林,難道不是全體立法委員送給人民的一份大禮? (作者為台聯黨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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