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捷運該檢討的 豈只電扶梯安全?

■封安珍

二○○五年跨年夜,最驚人的公共安全事件,就是發生在捷運站的旅客頭皮遭電扶梯撕裂意外事件。意外發生後的第七天,在民眾與媒體群情激憤的抗議之下,捷運公司總經理,終於願意公開道歉,承認通報疏失,表示將會全面檢討電扶梯安全。然而,捷運公司該檢討的,豈只是電扶梯安全與通報疏失呢?捷運公司該檢討的,應該是整個捷運系統的公共危險防護措施及特殊運載量的應變計畫。

跨年夜傍晚六時許,筆者搭乘捷運淡水線,在中山站下車,當時人潮非常擁擠,乘客上下車時,險些因推擠而受傷。當時站台上,僅有一位維持秩序的站務人員,站在人群較少的地方,負責吹哨鳴笛,並未主動進入人群維持秩序。筆者隨即請求他勿避開人群,應站在車廂出入口,維持捷運乘客上下車安全,但此站務人員拒絕回應。筆者於是轉至捷運票亭出入口,向值班的兩位站務人員反應當時站台的狀況,希望該站在當下加派人員,疏導乘客,以免發生危險。不幸的是,數小時之後,台北捷運系統,發生了乘客頭皮撕裂事件,顯示捷運公司缺乏危機意識與應變能力。

每到重大節日,捷運人潮流量大,本來就是捷運公司可以預期的。針對交通尖峰時段,提出公共安全維護及應變措施,這應該是基本的作業守則。這次旅客頭皮遭電扶梯撕裂事件,不論肇因於意外發生前應變措施之欠缺,或是執行不力;意外發生後,捷運公司將事件歸因於電扶梯安全,整個檢討圍繞著內部通報系統方式的缺失,卻無法就當天、整個捷運系統到底有什麼樣的公共危險防護措施及特殊運載量的應變計畫,給大眾一個清楚的說明。

大眾捷運系統,是都市中效率最高的運輸工具,進出人員密集,且多位居地下密閉式空間的特殊構造,一旦遇突發事件,由於出入口少,極易發生推擠,踩踏等意外。發生於一九○三年法國巴黎地鐵大火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一九八七年英國倫敦地鐵電梯起火事件三十一人死亡,一九九五年東京地鐵毒氣事件十二人死亡,同年法國巴黎地鐵炸彈爆炸事件八人死亡,二○○三年韓國大邱地鐵縱火事件一八三人死亡,二○○四年俄羅斯莫斯科地鐵爆炸事件四十一人死亡。檢視這幾起災難,皆因乘客疏散困難,造成重大傷亡。更使我們對於台北捷運公司之公共安全應變計畫及執行能力的缺乏,感到不安。

檢討,難道總要在事件發生後才要開始嗎?道歉,難道就能為生命負責嗎?捷運系統的公共安全,除了捷運硬體設備之外,捷運公司人員到底有沒有危機意識?是否知道如何在意外事件發生之前,採取適當措施確保乘客安全?遇到緊急狀況時如何沉著應對?捷運公共安全要防患於未然,捷運公司真的應該深切檢討了!但是,該檢討的豈只是電扶梯安全呢?(作者封安珍╱和信治癌中心醫院生物統計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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