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人權一大步

■ 孫一信

今年二月一日起法扶和全國十五個警分局,將合作試辦第一次拘提及逮捕嫌犯警局律師陪同試辦方案,等了十年,看到心智障礙者的司法人權逐步被保障落實,心中有許多的感觸。

去年十月起陪同方案試辦至今年一月的統計量,其中竟有十五%求助個案屬於智能障礙者。顯見我們的呼籲不是危言聳聽,我們也從未高估心智障礙族群的司法需求,相對的,我們仍長期缺乏被理解,缺乏被制度性的關照。

明天起,警政署這些試辦分局跨出的這一步,其實是從弱勢關懷的基礎出發,向基本人權保障邁出一大步。

有人會認為政府何必花錢保障壞人權利,但是有律師陪同的案件,不僅可以大幅改善民眾對於警局的刻板印象,更可增加筆錄可信度,減少司法訴訟成本。

汗牛充棟的刑事訴訟書籍針對如何保障嫌犯人權,提出過許多法律見解。但是如果在警訊筆錄程序,一般弱勢(所得低、刑度高、智能障礙)嫌犯,身旁沒有一個可以站在他的立場,去同理嫌犯處境,提供具體法律建議,保障程序正義的法律專業人員,那麼我們要如何說服自己,台灣是個以人權立國、弱勢優先自由無價的法治國家。這一步我們跨出去了,請大步向前邁進,不要回頭。

(作者為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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