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投票日,這次選舉每個選民可投四張選票,一個民主國家台灣的公民,應以要投票、要公投、要民主、要人性等「四要」為己任,並置政治立場、顏色於度外!
立委候選人、候選政黨的勝敗,討黨產公投、反貪腐公投過關與否,都掌握在一千七百多萬選民手中的四張選票,這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責任,千萬不要放棄投「神聖的四票」,錯失任何一票,都是民主的損失。
平時,不少人對政治不滿、對政黨不滿、對政治人物不滿;選舉期間,只見互噴口水如烏賊、攻擊抹黑等負面競選手法滿天飛,愈看愈厭煩。
不過,如果選民因而對政治冷漠,不想理會政治、不去投票,那正中了他們的計,因為這麼一來,關係你我權益的政治權力,就任由那些你討厭的政黨及政客們玩。
「這次總算輪到我了,看你們還能囂張嗎?」手握選票的選民對政黨、候選人支持或反對,終於可以用手中選票表達,甚至可用選票「教訓」你看不慣的政黨或候選人,這些都靠「要投票」才能實現。
第二要「要公投」,這次選舉合併舉行兩項公投,國民黨提出公投案卻又發動拒領公投票,只為保肥肥黨產的一黨之私,竟要選民放棄公投權利,選民如為其蠱惑,不投公投選票,那就肥了國民黨、瘦了自己權利!
「要民主」第三要,選舉為民主的行使,選民投下四票,無論投誰、投哪黨,無論公投贊成或反對,都是為維護台灣民主盡一份心力。
第四要「要人性」,選舉時政黨及政治人物激情太過,甚至如「獸性大發」,做為一個理性的選民,應以最好的抉擇,喚回人性的光輝,掃除獸性的黑暗面!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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