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公平對待北縣民

■ 邱成煃

廿一日「北縣版財劃法不通」一文,台北縣政府為廣大的台北縣民爭取應有且合理的財源,謹為文回應。

行政院因應地制法修正專案小組在討論九十七年度分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議題時,一直強調財劃法未修正,依中央所謂的法,台北縣就是要在直轄市統籌分配款總額不變下,加入直轄市四十三%的分配,但各縣市卻因台北縣不再參與縣市分配,而成為台北縣升格後的最直接受益對象。再細究中央版財劃法修正案,完全看不出對台北縣升格準直轄市所需的財源有任何配套規劃,依中央規劃版本通過的話,修法後台北縣分配到的財源相較於修法前又更少,制度的設計本不應刻意使其產生不合理的結果。

北市縣透過立法委員共同提出之財劃法修正案,本就建構在行政院版修正案之基礎上,就擴大分配規模,保障北縣及其他即將升格縣市應有之財源進行修正,對既有縣市政府財源只增不減之保障,但直至二十日立法院朝野協商,僅因民進黨團不簽字致使協商破裂,本會期如未通過修法,勢必又要在立法院下一會期重新提案,地方政府還能再等幾個會期?

北縣人口全國第一,公司及工廠家數全國第一,供稅能力全國第二,但每人每年分配預算數卻為全國最末,試問中央給台北縣的資源合理嗎?財劃法修正案自九十一年至今,已延宕五年,即使以最保守之中央規劃淨增加釋出財源三百億元設算,地方也已短少分配一五○○億元,財劃法修正案如遲未完成三讀,對各地方政府而言,絕對是天大的壞消息。(本文作者為台北縣政府財政局代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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