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灣應對北京奧運表態

■ 黃德源

二○○八北京奧運舉辦在即,但中國似乎無意兌現二○○一年申辦奧運時所許下的承諾,「改善人權與開放媒體自由」。

為了營造「二○○八北京奧運」一幅歌舞昇平、和諧和平假象,中國當局加緊對工程用地進行大規模的住戶拆遷。特別是「有礙國家形象」的「上訪村」,更是務必剷除殆盡。另一方面,為了抑制「上訪」人數的增加,中央更通令地方政府進行處理,以至於「截訪」事件不斷,連「攔轎申冤」都不成。

其次,為了控制「麻煩製造者」進入中國,破壞「和諧社會」,中國公安部在今年四月密發《關於嚴格開展奧運會及測試賽申請人員背景審查的通知》,明令十一類四十三種人為本屆奧運禁制對象。根據《通知》,中國特別將「上訪」、非政府組織、非經註冊的組織,以及法輪功等列為重點對象,並要求各單位要納入「一把手工程」,同時要「盯死看牢、嚴密監控」。

第三,為了「統整」烽火四起的維權抗議事件,中國人大於今年八月三十日通過《突發事件應對法》,並於同年十一月一日實施。表面上,這個法似乎是要解決突發事件,然實際上,卻是讓中央擴權「統籌」各類災難資訊,並由中央決定「何者可說,何者不可說」。此一舉措使得原本就無媒體自由的中國傳媒,在資訊傳播上更加緊縮。

為了「營造和諧社會」,中國除了奧運硬體建設外,更多是在思考如何將「真相」封鎖在京城外;不論是透過「截訪」、「勞動教養」,或是「盯死看牢」,無非都是要欺瞞世人中國的「和平崛起」。慶幸的是,在一些堅持人權原則的領袖指引,以及無數人權團體的極力奔走下,中國和諧的假象逐漸被揭開。近來,許多西方有志之士更提出要抵制北京奧運,甚至發起「奧運人權聖火」。

奧運的精神不應該建立在對中國人民的人權踐踏上,對發生在中國的苦難視若無睹,參加北京奧運就成為共犯。民進黨政府以「人權立國」自我定位,應主動加入「奧運人權聖火」的傳遞,甚至發動抵制「血腥奧運」運動。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台灣雖不能禁止民間參與北京奧運,但一種嚴肅莊嚴的官方態度及對人權的承諾,卻是台灣所必須展現出來的。

(作為為政治大學博士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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