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回應「基地台與高斯計」

從X光與石綿談起

■ 王榮德

人類歷史上有許多新科技,剛開始被認為極有價值而廣泛運用,數十年後卻發現它們對健康有害,趕緊採取較嚴格的管制或禁用,X光和石綿就是兩個明顯例子。

一八九五年倫琴首先發現X光可透視人體顯示骨頭架構,當時大家並不知道其危害,因此一九○二年制定國際職業性防護標準每年不得超過三千侖目。但一九○四年愛迪生的助理死於放射性皮膚炎,後來又有多人相繼死於放射性癌症(如居里夫人及其女兒),一九二四年將標準下修為七十侖目,一九四九年再降為十五侖目;經過多年追蹤,原子彈爆炸倖存者後,再度將職業暴露標準降到兩侖目,一般民眾則為零點一侖目。可見,目前認為安全的防護標準,未來知識進步時可能會有大改變。

人類於十九世紀末發現石綿,由於能抗酸、抗鹼、耐熱又不易損壞,被視為神奇的礦物,廣泛用到建築、紡織、鍋爐隔熱、煞車來令等不下兩千種用途。它的健康危害因潛伏期長達二、三十年,人們經過半世紀以上才發現它可導致肺癌、間皮細胞瘤及石綿肺症。目前,已有四十個先進國家全面禁用石綿,這當中已約過了一百年。

依此前車之鑑,電磁場之致癌效應目前雖尚未確定,但是它在極低頻(五十至六十赫玆)已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訂為2B類「可能致癌物」。由於射頻(包括WiMax)之頻率範圍極廣,加上人類五官感受不到,而它在台灣幾乎已是無所不在,業者與政府均應採取預警原則來面對,即「人類活動可能導致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危害,是科學上可能的,但不確定時,我們應採取行動避免或減少危害的發生」。二○○五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世界科技倫理委員已採用預警原則,作為規範新科技之倫理基準。台灣雖然尚未被納入聯合國,但是新科技要進到世界市場仍需遵守國際規範。

因此呼籲,業者在設立基地台、高壓電設施或雷達站前,應先進行現場測定與風險評估,並與可能暴露之居民坦誠溝通,達成共識後才興建。同時,業者與政府均應撥出專款,對電磁場可能危害健康之效應進行長期研究,以便早期發現危險並採取適當之預防措施。

(作者為台灣大學公衛學院教授)

■ 陳椒華

針對自由廣場昨日成大環境醫學研究所劉教授所發表之「基地台與高斯計」一文,特此澄清。

三年前本會義工開始警覺到電磁波危害而投身調查,初期確曾以低頻檢測器檢測基地台電磁波,經中華電信公司提醒後即未再誤用。之後,經進口廠商提供西德中高頻電磁波檢測器及國內廠商研發生產後,本會即以正確儀器訓練義工隊量測,近兩年累積了數千筆基地台電磁波檢測數據,也使用正確表示單位(微瓦/平方米),未曾再誤用毫高斯單位。不過至今卻常仍耳聞或經報載,有學者一再重提當年本會誤用之事,令人遺憾!

世界衛生組織(WHO)今年發表低頻電磁波三二二號專文,提出全歐洲住宅內之平均低頻電磁波為零點七毫高斯,此即是歐洲國家普遍訂定低頻電磁波防範規定,而非以「環境預警標準」一千毫高斯(台灣為八三三毫高斯)為安全標準。有鑑於預警原則已成為國際環境安全規範趨勢,台灣環境醫學及公衛領域之學者專家理應更重視預警原則,而不是要等到「確認危害」再來做事後補救。 (作者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電磁波受害者小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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