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無論如何 不能停駛

■ 蔡志鏗

小時候,住彰化海邊的偏遠小村落,接受政府補助的客運公司,每天按早、午、 晚三餐時間,對開三個班次,車次少得可憐,所以村民大多以機車代步,但是老人和學生卻仍得仰賴公車出門、上學。後來客運公司因不堪虧損而停駛,對村民造成嚴重的衝擊,那種急需出門卻「無車可搭」、「行不得也」的痛苦,至今依然刻骨銘心。因此對於最近報載,南部五家客運公司將自本月二十二日起,停駛七縣市一百五十條偏遠路線,預估至少有五十鄉鎮受影響,每天將有逾兩萬名的老人和學生無公車可搭,個人極不希望南部偏遠鄉親再度遭受相同的苦楚。

在「賠本生意無人做」的情況下,原本行駛偏遠路線的客運公司不堪長期虧損,業者藉口要將大眾運輸的責任還給政府,以達停駛的目的,個人建議政府相關單位,除了祭出「公路法」,言明一旦停駛就對客運公司開罰外,更應該考量提高合理的補助金額,並輔導業者以中小型汽車取代目前的大型車輛,以節省開支成本,只要讓業者有利可圖,日後才不至於出現舊戲重演的麻煩。

偏遠地區的交通問題,不能成為客運業者和政府談判的籌碼,鄉親的權益更不能成為彼此拔河的工具,無論政府或業者都不能置身事外、甚至抽手不管。在新的補助政策尚未談定前,業者不能貿然停駛;而政府也應該基於監督和輔導的角色,從長計議,擬出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補助偏遠地區大眾運輸的新措施。這既是業者的商譽承諾,更是政府的基本職責。

(作者為台北市國小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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