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第三種投票方式

■ 高為邦

嚴格的說,一階段領投票與二階段領投票都可行,但都不盡理想。首先,都不能保障選民的隱私權,因為選擇領公投票會被貼上綠色標籤,不領則被貼上藍色標籤,不管選民怎麼做,都會扯入藍綠統獨之爭!其次的問題是如何控管公投選票?既然有人不領公投票(尤其是二階段領票),多餘的公投票就有可能被有心人利用,因此徒增控管風險。

我提出第三種選擇,將一階段領投票做一點修正,將公投選票上加印一個「拒絕投票」的選項,選民必須一次領二張選票,不得拒絕,原本不願意領公投票的選民,可以圈選「拒絕投票」,投入公投票匭。計票時,圈選「拒絕投票」的選票視同拒領的選票。如此一來,選民可以在完全沒有壓力下自由投票,選票可以有效控制避免作票,一舉兩得,不知藍綠陣營能否各讓一步接受這個方案?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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