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昱呈
假設有相同服務年資、俸點的軍人甲、教師乙、公務員丙、警察丁,四人每個月都固定從薪資提撥本俸兩倍的十五%至退休金專戶,但四人退休時,警察丁的月退俸卻高出其他人一至兩萬元,這樣公平嗎?
藍白立委聯手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案,將警察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提升至八十%,有八成退休基層警察月退休金可領到七萬四五四四元,比常務次長還多,實在太離譜!
所有軍公教警人員在職時,均依相同標準提撥薪資的一部分到退休金專戶儲存,且提撥率一致,如今修法後,警察退休所得卻大幅超過其他軍公教,不僅加速退撫基金枯竭,且對退撫制度的公平性造成嚴重衝擊,甚至加劇世代之間的矛盾。
筆者有許多同事不願提前退休的原因,是因退休所得比起在職薪俸,差距相當大,如今修法後,警察退休所得與現職薪俸的差距大幅拉近,勢必提高警察退休意願,進而選擇提前退休,屆時恐致警力不足,進而影響治安,危及社會大眾。
既然軍公教警皆以相同標準提撥退休金入專戶,藍白立委憑什麼強行修法單獨拉高警察月退金?有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與其他軍公教人員充分溝通討論過嗎?如此「橫柴舉入灶」的粗暴修法,令人憤怒且無法信服,一旦拖垮退撫基金財務,現職的年輕警察未來還有退休金可領嗎?
(作者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