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馬兒不吃草 如何跑得好?/從管理鐵三角看反詐宣導經費

◎ 林山姆

新的一年,最令人掛心的仍是詐欺議題的犯罪控制,特別是詐欺防制宣導預算遭遇多方質疑,迄今仍未通過打詐所須的宣導經費。或許我們可以借用企業經營的角度,檢視這些質疑。

一○一團隊每年斥資上千萬施放跨年煙火,這些斑彩絢爛的煙火不僅吸引百萬民眾,帶動周邊商機,更成為全球迎接新年的報導,強化國際旅客的台灣印象,從效益來看收益宏大。

反詐欺宣導經費,屬於非創造經濟收益的投入,在經費使用上較難評估效益,回顧二○二四年,政府拍攝一八○部以上影片,經由官方網路推出,囿於經費不足,這些反詐影片與圖卡多數由警察同仁自力製作,為節約經費,不購買媒體通路,只在免費的社群媒體、官網推播,為了省錢,中央由警政署長、刑事警察局長呼籲「公益」合作,各地警察局長、分局長則去請託地方電視台、廣播電台「公益」推播,結果觸及層次,大量集中在關心政府施政的相同族群,形成同溫層效應。各地方警力在常年的繁重工作與反詐製播之間地獄式循環,靠北中央的要求,張署長上任後立即簡化地方的宣導要求,但中央則仍處於宣導人力不足、經費有限、承辦人出逃的處境之下苦撐,究竟要如何才能達成「又快、又好、又不花錢」的識詐宣導?

John Ruskin所著《商業平衡普通法》列入企業管理中著名的專案管理鐵三角,指出「速度、品質與經費」這三個項目只能同時選擇兩個,不可能存在又好、又快又便宜的管理專案。因此針對宣導目的,我們須在成本、時間和資源(CTR)三者做出選擇,國家現在將整個識詐工作交由內政部警政署的執行專案,由此來看,既想要減輕地方警力的負擔、又不投入必要的宣導成本,卻希望達成全民都能迅速獲得防詐資訊、阻斷被騙,顯然違背管理鐵三角理論。

從數據看,平均每日民眾被騙約六百件,財損四億元,我們必須爭取時間,將最新詐欺手法拆解告知民眾,在阻止民眾受害上已無其他選擇,若僅依賴有限警力犧牲假日全年投入,卻無經費挹注,如何能期待識詐工作的範疇與品質?識詐宣導從來不是在幫政策宣導,而是為了保護民眾的必要教育工程。

(作者是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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