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枝明
新光關係機構,亦即新光集團,是台灣一個大型企業集團,由吳火獅、洪萬傳與林登山共同創立,旗下事業涵蓋紡織、合成纖維、瓦斯、百貨公司、建設、保全、電腦、金融保險及醫療等多元領域。集團名稱「新光」源自吳火獅於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創辦的「新光商行」,取自吳火獅家鄉新竹的「新」字,以及他在日治時代受提攜的恩人小川光定的「光」字,蘊含感恩與承傳之意。同時,因三位創辦人皆為新竹人,他們期許所創立的企業能成為新竹之光。
二○○二年,財政部開放成立金控公司時,集團內有兩家金融機構:吳東進主導的新光人壽與吳東亮主導的台新銀行。由於經營理念的差異,兄弟分別成立了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吳東進主導的新光金控因長期經營不善,盈餘及配息表現無法與同業相較。最終,大股東洪士琪領導的改革派取得新光金控三分之二的董事會席次,開啟改革之路。二○二三年下半年,金控董事長陳淮舟、魏寶生及副董事長洪士琪的領導下,經營團隊攜手努力,成功將公司RBC(資本適足率)從一八四%提升至二○一%的法定標準,重振了公司。
為守護新光的品牌,吳東亮積極爭取台新金控股東的支持,向新光金控提出了合意併購的提案。然而,吳東進與林伯翰向中信金洽談併購事宜,導致中信金控提出敵意併購。回想當年長輩們創立新光的艱辛,如今卻見吳家長子與林家長孫捧著新光的招牌尋求出售,令人感慨萬千。
林伯翰以「照顧全體股東」為名,卻將祖父辛勤打拼建立的企業出售給中信金控,對那些伴隨新光成長、共同奮鬥的員工們而言,這是一大打擊。回憶起三位創辦人「感恩念本」的創業初衷,更是深感不捨。如今,當改革團隊的努力讓金融界重新看見新光的價值時,卻見他們急於將這份榮耀拱手讓人。當初若能專心經營,讓企業不斷發光發熱,何至於此呢?
新光金控的合併案近期不僅成為台灣金融業的熱門話題,更引起全球金融業的關注。身為林伯翰口中的「打工仔」,我們懷著無比的不捨。我們雖是員工,卻謹記「飲水思源」,知道今日家庭的和樂安定,來自於新光大家庭的共同努力。我們,作為新光的股東及員工,衷心期盼由吳火獅、洪萬傳及林登山共同創立的企業能得以延續。未來,我們將繼續攜手努力,讓這盞「新光」再次閃耀,衝向巔峰。
(作者是新光服務三代的打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