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誰吃了150億?

■ 王正坤

一百五十億健保藥價差最近鬧得沸沸揚揚,醫改會於媒體指稱這一百五十億應屬「不當利得」,而有「追討」之說。筆者長期參與健保會議,知之甚詳,分析如下。

何謂「健保藥價差」?就是醫院向藥商買藥價格較低,卻可以向健保局申請較高價格的藥物費用,形成藥價差。一般民眾看到此種情形,就會誤會醫院多賺健保局的錢。

何謂「健保總額」?就是健保局預估醫療費用會節節高升,所以採用健保總額來管制全國的醫療費用;如果醫界使用超過限額,超過部份由醫界承擔虧損。例如:一年「健保總額」約四千六百億元,醫界如果使用了五千四百億元的健保費用,那麼醫界必須承擔八百億元的虧損,健保局完全不需要承擔這八百億元的虧損。近幾年健保總額都有虧損,導致九十四年四月二十日,全國醫界數萬人抗議遊行。因為醫院向健保局申請一元,卻只得到七角,造成小醫院經營困難,最後只剩下企業管理嚴苛的超大型醫院才能勉強存活。

「藥價差」分成合理與不合理。合理的藥價差,就是醫院向藥廠買藥之後,加上人事管銷、庫存與利息之後,向健保局申請藥物價格的百分之一百二十左右,當作健保藥價,這樣子醫院才能維持基本的營運。不合理的藥價差,是指藥物購入價很低,可是健保局卻支付十倍的藥物費用給醫院,讓醫院賺到藥價差。「不合理藥價差」普遍存在於高價藥物、慢性病藥物、剛過專利期的國產學名藥物等等。藥價差的產生,主要來自訂價過程的瑕疵,建保局收集到價格偏高的藥物發票,以此發票訂定昂貴的藥物價格,這個過程當中,到底是藥商的錯?醫院的錯?健保局的錯?或制度的錯?就等司法機關與醫藥學者釐清。

當藥價差有一百五十億元時,健保總額固定約四千六百億元;如果藥價差升高到三百億元時,健保總額卻還是約四千六百億元,所以藥價差對於民眾的荷包影響不大,受影響最深的是醫藥界人士,因為部分醫院藥局多分到健保藥價差之後,會導致另一部分的醫院藥局少分到健保的錢。

健保局調降藥價差一百五十億元,這些費用目前仍存在於四千六百億元健保總額之內,拿來支付民眾疾病的診察、檢查、手術、住院、治療、藥物等費用,這些錢還是用回到民眾的身上了,所以醫改會提出要向醫界追討一百五十億元,等於是向民眾追討一百五十億元。因為當醫界的健保總額不足以治療民眾時,醫界會採取防禦性的醫療行為來減少醫療支出。所以個人覺得一百五十億元是回到治療民眾的健保總額之內,並非被醫師賺走。(作者為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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