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客語族不反對「福台語」

◎ 賴金河、余伯泉

自一一三年六月六日立委陳培瑜質詢時建議將台灣台語與閩南語並列,七月十八日教育部公告以「台灣台語」為會議名稱,引發客家教授與社團在會場外陳抗,堅決反對政府公文書採用台灣台語一詞。

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國家語言是指台灣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第四條:國家語言一律平等。至於國家語言的名稱,除台灣手語及華語無爭議外,閩南語改名議題近年因政治因素一直被提出討論。維持「閩南語」者認為依語言學命名規則及客觀的地理位置及歷史事實,且教育部本土語言名稱採閩南語已廿八年,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名稱十年了;反對稱閩南語者認為它有歧視意味,且台灣閩南語歷經四百年的在地化,已與中國閩南地區漳泉廈門話產生差別,應該有自己命名的權力。

目前爭論焦點是政府的公文書用語,而非民間用語。若是民間用語,人民本有稱呼的自由。就公文書用語,客家主張:客語也是台語,「台語」一詞是通稱,不能被某族群獨佔,反對改稱台灣台語一詞。閩南裔主張:「閩」是門內一條虫,堅定反對「閩南語」一詞。既然強烈衝突,和解的方法之一,是在「台語」與「閩南語」之間,尋求第三方案。

客家不反對「福佬台語」一詞,但「佬」字有歧視意,因此其實台灣已經開始使用「福台語」一詞,「福」有四義:「福爾摩沙台語」(台灣歷史角度)、「福佬台語」(客家角度)、「福建台語」(華僑與新住民角度)、「福氣台語」(總體角度)。「福台語」融合不同族群觀點,各取所需。

未涉及族群之間的衝突時,族群內部本可簡稱「台語」。二○○五年教育部國語會第十六次委員會議,已提案「閩南語名稱為福台語」,但這個十分巧妙的提案,卻因台羅拼音委員堅持「台羅拼音(台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要使用「閩南語」一詞,而反對未通過。目前台羅拼音者已堅定反對「閩南語」一詞,既然如此,如今應是通過「福台語」做為政府公文用語的合適時機。

(作者分別是新北市客家事務局前局長、國小前校長;台灣語言文化社社長、中台灣教授協會教育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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