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彰化隔間套房火災/防租屋出人命 縣市政府有責

◎ 林進國

彰化無良屋主不但違建,還違法隔成出廿九間出租房,早上六點的一場火警造成三死三傷慘劇,若非一名見義勇為的開車族經過,趕緊下車大喊,讓約廿名房客及時逃生,這場租屋火災的傷亡人數恐怕震撼全國。

彰化的租屋慘劇在目前的租屋生態之下,不是第一件也絕對不是最後一件,在台灣,屋主將原本兩層樓的透天厝增建至四五層樓比比皆是,除增居家空間,還隔成套房與雅房大賺租金,更有投資客買舊式公寓,隔成數間套房賺取可觀租金,這些房東共同特色是,不申報租金收入,不同意租客申請政府租金補貼,超收電費當起小台電(每度五元),更嚴重的是不重視租屋安全,從隔間材質、住宅警報器、滅火器,基本維安配置樣樣缺。

租屋火災屢見不鮮,有家人在外租屋者甚感憂心,筆者的孩子在台北就是租住舊式公寓改裝的套房,第一次租四樓小套房,現在租公寓五樓改裝的兩小房,將近兩萬元月租很不便宜,屋主卻連幾千元的住警器與滅火器多不願提供。

在此向政府建言:一、參考查戶口方式,啟動全國租屋總普查並列冊。二、大型違法增建隔成大量出租房者必須禁止出租並制定處罰。三、舊式違建與公寓或大樓隔間出租須列冊申報,房東須提供住警器、滅火器並投保火險。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是政府的基本責任,防止租屋者悲劇一再發生的方式,即是政府解決問題的魄力,執政者必須不懼無良房東等既得利益者,進而保障在外租屋者的生命財產,強制輔導房東們提供合法安全的租房,以共同創造安全合法的租屋環境。

(作者是科技公司營業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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